《美加跨境家庭财富保护与传承》讲座系列 · 规则核对基准日 2026-09-19 · 只讲选项、条件与风险,不出个案意见
微出国 · 跨境家庭财富美加墨港新中 · 身份 → 资产在哪 → 要什么文件与申报

首页 › 六地图谱 › CA-06

CA-06 · 单地单题 · 加拿大 · 人寿保险

加拿大居民买美国 IUL、香港储蓄险或分红险,保费、现金价值、理赔和退保怎么报税?

加拿大税务居民持有境外人寿保单,通常先判断是否属于加拿大税法意义上的 life insurance policy 及 exempt policy,再分别处理 T1135、保单年度累积收益、退保/部分领取和身故给付;具体产品必须按合同与加拿大税法口径计算。〔1〕

基准日2026-09-24(更新 2026-09-25)
本页走过的核查ChatGPT Pro 研究 → Grok(xAI) 独立核查(PASS)→ 机器门

CA-06 知识卡

先看卡,再读正文。

境外人寿保单怎么处理;具体产品按合同与加拿大税法口径计算;T1135;保单年度累积收益;退保或领取现金价值;身故给付
境外人寿保单按加拿大税法分别处理。
  • 先看先看 T1135,再看保单年度累积收益与退保规则。
  • 易漏美国 IUL、香港储蓄险或分红寿险要先判断 life insurance policy 及 exempt policy。
  • 下一步去规则速查,带具体合同与 ACB 找持牌专业人士复核。
详情与分享 →
境外寿险先过哪道税务门槛;保单分类会影响后续收入计算;第一层判断;后续处理;加拿大税法认可的寿险;非exempt policy;发生disposition;外国保单资料可能不足以直接完成加拿大税务计算
先定保单属性,再判断收入处理。
  • 先看先定位保单分类这一列,因为后面的收入计算取决于这一步。
  • 易漏销售名称不足以确定加拿大税务属性,合同结构、ACB及相关测试都可能改变结果。
  • 下一步去规则速查整理合同、ACB和保单测试资料,再找持牌专业人士核对。
详情与分享 →

简答

2026 年 9 月现状

1.T1135 的核心门槛仍是全年任何时点的总 cost amount 超过 CAD 100,000,而不是单张保单的现金价值超过 CAD 100,000。 CRA 明确规定,加拿大税务居民如果指定境外财产的总 cost amount 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候超过 CAD 100,000,就需要提交 T1135;外国保险公司签发的人寿保险保单属于 CRA 明确认可的 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3

2.T1135 对境外保单采用的是 cost amount 概念,CRA 明确表示保单 ACB 可以作为合理近似。 ACB 是《所得税法》第 148(9) 条定义的调整后成本基础,其计算会考虑保费、以前已经计入收入的金额、纯保险净成本(NCPI)以及其他法定调整,因此不能简单把“累计缴费额”永久当作 ACB。3

3.新移民第一年有特殊 T1135 规则。 CRA 说明,个人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第一个税务年度无需提交 T1135;以后年度计算门槛时,成为居民时已经持有的境外财产,其 cost amount 以成为加拿大居民时的公平市场价值为基础。7

4.T1135 是信息申报,不改变本身的所得税计算。 CRA 明确指出,即使境外财产总 cost amount 低于 CAD 100,000,境外财产产生的应税收入仍须纳入加拿大所得;超过 CAD 100,000 后,是另外增加 T1135 信息申报义务。8

5.普通个人寿险保费通常没有个人所得税扣除。 CRA 的现行商业费用指南说明,life insurance premiums 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扣除;《所得税法》第 20(1)(e.2) 对将寿险权益转让给受限金融机构作为商业借款抵押的情况规定了有限扣除。2

6.“买了保单就每年按现金价值增长纳税”不是加拿大统一规则。 《所得税法》第 12.2(1) 针对的是持有特定、非 exempt policy 的情形,其机制是在保单周年日计算 accumulating fund 与 ACB 的差额,并将符合条件的差额计入当年收入。4

7.加拿大的 exempt policy 有自己的测试。 《所得税条例》第 306 条规定,exempt policy 必须满足相应的 accumulating fund 与 exemption test policy 测试;对于 participating life insurance policy(分红寿险),测试还会使用相关 dividend scale 等假设。9

8.因此美国 IUL、香港储蓄险、香港分红险不能只凭销售名称判断加拿大税务分类。 加拿大《所得税法》第 138(12) 对 life insurance policy 的定义涵盖寿险保单、某些年金合同以及其准备金随特定资产公允价值变化的合同,而 exempt policy 又由加拿大税务规则另行测试。1

9.美国 IUL 特别需要检查合同实际结构。 CRA 在有关美国寿险的历史技术解释中曾说明,美国寿险进入加拿大税务体系后,非 exempt life insurance policy 可以涉及第 12.2 条的年度应计收入,而处置时第 148(1) 条又会计算 proceeds 超过 ACB 的收入。该技术解释属于 CRA 历史技术意见,并非针对今天所有美国 IUL 产品的个案裁定。10

10.香港储蓄险或分红险同样需要先判断加拿大税法上的保险属性及 exempt policy 状态。 加拿大财政部 2026 年税收支出报告说明,合格的 exempt life insurance policy 可以在加拿大体系下享受投资收益不逐年直接向个人征税的保险税制;报告同时指出,具有储蓄成分的寿险在实践中通常会设计成 exempt policy,但这不能替代对某一境外合同的具体测试。11

11.退保通常进入第 148 条,而不是简单按普通投资账户资本利得规则处理。 《所得税法》第 148(1) 规定,寿险权益发生 disposition 时,纳税人原则上将 disposition proceeds 超过其 ACB 的部分计入收入;部分退保还有第 148(4) 的 ACB 分摊规则。5

12.保单分红也可能形成加拿大税务上的 deemed disposition。 第 148(2)(a) 规定,保单持有人有权取得 policy dividend(保单分红)时,在法定条件下视为发生保单权益处置;CRA 的解释材料进一步说明,超过相关 ACB 的部分可能进入收入,而按照合同自动用于支付保费或偿还保单贷款的部分有特殊规则。12

13.身故给付与现金价值提取要分开看。 CRA 现行个人所得税资料把“most amounts received from a life insurance policy following someone's death”列入通常不计入收入的金额;但死亡前如果保单属于应计纳税制度,死亡可能导致截至死亡前的应计金额进入所得计算。6

14.如果保单由加拿大私人公司持有,税务结果会进一步变化。 CRA 的资本股息账户(CDA)资料规定,私人公司收到符合条件的人寿保险死亡给付时,通常只有净保单收益,即相关 proceeds 减去 ACB 后的金额进入 CDA 计算,因此公司持有与个人持有不能混用。13

15.T1135 的期限与所得税申报期限联动。 CRA 规定个人 T1135 与所得税申报表在同一日期到期;一般个人为 4 月 30 日,自雇人士在符合条件时为 6 月 15 日。14

16.2026 年现行法中没有发现针对“美国 IUL/香港储蓄险/香港分红险”单独设置的新 T1135 门槛或统一税率。 2026 年 7 月财政部公布的技术性立法提案涉及第 148 条若干文字及技术修订,但相关条文主要属于措辞及技术协调,并没有在现行规则中建立一个针对境外寿险的新专门税率。该文件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属于 legislative proposals(立法提案),不能当作已经生效的现行法。15

17.2026 年仍值得特别注意的是,CRA 自己也承认外国保单的信息可能不足以直接完成加拿大税务计算。 CRA 2025 年一份关于外国按揭储蓄保险计划的技术意见指出,当保单由非居民保险公司签发时,确定加拿大税务后果所需的信息通常并不完整,并因事实不足而无法给出确定结论。16

适用层级: 上述 T1135、12.2、148、exempt policy 等规则属于加拿大联邦所得税体系;省级个人所得税通常建立在联邦应税收入基础上,因此联邦层面对保单收入的定性会直接影响省税计算,但省份之间的边际税率和税额可能不同。1

历史与变更

时间 变化 当时的规则 → 现在的规则 来源
2003 CRA 就美国寿险进入加拿大后的税务处理发表技术意见 美国寿险成为加拿大居民持有后,非 exempt policy 可涉及第 12.2 条年度应计;处置时第 148 条计算收益 → 现行《所得税法》仍保留第 12.2、148 的基本框架,但具体产品须按现行法规测试。 🟡须复核 CRA External Technical Interpretation 2003-002718510
2012 CRA 在 CALU 圆桌讨论外国保险的 T1135 成本额 外国保险属于 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外国保单 cost amount 如何确定成为实务问题 → CRA 明确确认 ACB 是合理近似,并要求使用合理可取得的信息。 🟡须复核 CRA Roundtable 2012-0444711C617
2015 T1135 实施两层申报机制 超过 CAD 100,000 的指定境外财产开始区分简化和详细申报;全年任何时点达到 CAD 250,000 时进入详细申报 → 该两层结构仍构成现行 T1135 框架。 ✅已核对 CRA T1135 改版说明18
2025 CRA 发布关于外国按揭储蓄保险计划的内部技术意见 对非居民保险公司保单的具体加拿大税务计算,CRA 因资料不足无法给出确定结论 → 说明境外保单分类和计算仍高度依赖合同、精算数据及事实。 🟡须复核 CRA Internal Technical Interpretation 2024-1025011I716
2026-07 财政部公布 Income Tax Act/Regulations 技术性立法提案 第 148 条提出若干技术文字修订 → 截至 2026-09-24 属 proposed legislation,不能作为已经生效的新境外寿险税制。 ✅已核对 加拿大财政部 2026 Technical Amendments15

常见误区

常见说法 实际情况 依据
“境外寿险是保险,所以不用报 T1135。” CRA 明确把外国保险公司签发的人寿保险保单列入 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是否需要 T1135 要看全部指定境外财产的 cost amount 是否在年度任何时点超过 CAD 100,000。 CRA T1135 Q&A3
“T1135 就看保单现金价值。” T1135 的核心指标是 cost amount;CRA 表示寿险保单的 ACB 可以作为 cost amount 的合理近似。 CRA T1135 Q&A3
“累计交了 50 万美元,所以 T1135 成本就是 50 万美元。” 加拿大 ACB 有法定计算公式,包含保费及若干调整项目,并扣除法定项目;外国保险公司的内部 cost basis 与加拿大 ACB 可能不同。 ITA 148(9);CRA T1135 Q&A3
“现金价值每年上涨,加拿大就每年收税。” 是否发生年度应计收入首先取决于保单是否属于加拿大税法意义上的非 exempt policy;第 12.2 条针对符合条件的非 exempt policy 运作。 ITA 12.2;Regulation 30649
“香港储蓄险叫储蓄险,所以一定按银行存款利息报。” 加拿大首先依据合同和税法定义判断是否属于 life insurance policy,并进一步判断 exempt policy;产品商业名称本身不能完成税务分类。 ITA 138(12)、12.2;Regulation 30619
“退保拿回自己的本金,所以完全不用报。” 发生第 148 条规定的 disposition 时,disposition proceeds 超过 ACB 的部分进入收入计算。 ITA 148(1)5
“死亡理赔免税,所以保单从头到尾都不用报。” 身故给付通常不计入个人收入,同时 T1135、年度应计收入及死亡前的保单处置规则可以分别产生申报或纳税问题。 CRA;ITA 12.2、148346

算一算

例:只演示 T1135 门槛和第 148 条处置公式,不代表任何特定产品的实际 ACB。

假设一名加拿大税务居民同时持有一份美国 IUL 和一份香港分红寿险,经过加拿大税法口径计算,两份保单的 cost amount 分别为 CAD 70,000 和 CAD 40,000。3

第一步:70,000+40,000=CAD 110,000。3

第二步:110,000 超过 CAD 100,000,因此该年度产生 T1135 申报义务;即使年底已经退掉其中一份保单,只要年度中曾经达到门槛,仍然需要按照 CRA 规则申报该年度符合条件的指定境外财产。3

再假设其中一份保单发生 disposition,取得的 proceeds 为 CAD 150,000,处置前加拿大税法意义上的 ACB 为 CAD 100,000。5

第三步:150,000-100,000=CAD 50,000。5

第四步:在符合第 148 条适用条件的情况下,这 CAD 50,000 属于应进入收入计算的金额;实际报税还需要检查是否存在部分退保、政策分红、保单贷款、以前年度第 12.2 条收入以及其他调整。512

跨境衔接

美国: 加拿大居民购买美国 IUL,首先处理加拿大 T1135 和加拿大保单分类;如果本人同时具有美国公民、绿卡或美国税务居民身份,还会叠加美国的寿险定义、境外金融资产和美国保险税务规则,不能只用加拿大 ACB 计算美国税。后续可读 L2-28「加拿大居民买美国 IUL,现金价值要不要报 T1135?美国税又怎么算?」。3

香港: 香港储蓄险、分红险进入加拿大居民名下后,核心问题转为加拿大对外国保险的 T1135、ACB、exempt policy 和 disposition 处理;香港当地的保险及税务结果需要另行判断。后续可读 L2-17「香港居民移民加拿大,香港保单和银行账户要不要报 T1135?」。3

新加坡: 新加坡寿险或储蓄型保险进入加拿大税务居民名下,也要先按照加拿大规则判断 foreign insurance policy、T1135 和保单收入;新加坡本地是否征税属于另一法域问题。后续可读 L2-24「新加坡居民移民加拿大,CPF 和新加坡保单要不要向加拿大申报?」。3

中国大陆: 中国大陆居民移居加拿大后继续持有中国保险,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后需要重新检查境外保险的 T1135 和加拿大所得税处理;中国原有保险合同的法律及税务效果仍需按中国规则单独判断。后续可读 L2-07「中国居民移民加拿大后,中国房子和存款要不要在加拿大报?」。3

墨西哥: 如果保单由墨西哥保险公司签发,进入加拿大居民名下后,加拿大端仍按 foreign insurance policy 的规则判断 T1135 和所得税;墨西哥端是否存在保费、投资收益、退保或死亡给付税务,则需要依据墨西哥当地规则判断。3

加拿大内部衔接: 如果问题已经从“保单怎么报”进入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境外账户、信托或死亡传承,分别涉及 CA-01、CA-05、CA-07、CA-08。3

什么时候必须找专业人士

待核实与边界

参考资料

  1. ✅ 加拿大司法部|Income Tax Act — Section 138,life insurance policy 定义|检索日期:2026-09-25 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I-3.3/section-138.html
  2. ✅ 加拿大司法部|Income Tax Act — Section 148,寿险处置及 ACB|检索日期:2026-09-25 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I-3.3/section-148.html
  3. ✅ 加拿大司法部|Income Tax Act — Section 12.2,寿险年度应计收入|检索日期:2026-09-25 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I-3.3/section-12.2.html
  4. ✅ 加拿大司法部|Income Tax Regulations — Section 306,Exempt Policies|检索日期:2026-09-25 laws-lois.justice.gc.ca/eng/regulations/C.R.C.,_c._945/section-306.htm
  5. ✅ Canada Revenue Agency|Questions and answers about Form T1135|检索日期:2026-09-25 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tax/international-non-residen
  6. ✅ Canada Revenue Agency|Foreign Income Verification Statement — Form T1135|检索日期:2026-09-25 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tax/international-non-residen
  7. ✅ Canada Revenue Agency|Life insurance|检索日期:2026-09-25 www.canada.ca/en/financial-consumer-agency/services/insurance/life.htm
  8. ✅ Canada Revenue Agency|Amounts that are not reported or taxed|检索日期:2026-09-25 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tax/individuals/topics/about-
  9. 🟡 Tax Interpretations|CRA External Technical Interpretation 2003-0027185 — US Life Insurance Policy|检索日期:2026-09-25 taxinterpretations.com/cra/severed-letters/2003-0027185
  10. 🟡 Tax Interpretations|CRA Internal Technical Interpretation 2024-1025011I7 — Foreign Mortgage Insurance Plan|检索日期:2026-09-25 taxinterpretations.com/cra/severed-letters/2024-1025011i7
  11. 🟡 Tax Interpretations|CRA Roundtable 2012-0444711C6 — Foreign investment reporting and life insurance policies issued by foreign insurers|检索日期:2026-09-25 taxinterpretations.com/cra/severed-letters/2012-0444711c6
  12. ✅ 加拿大财政部|Report on Federal Tax Expenditures 2026 — Tax treatment of investment income from life insurance policies|检索日期:2026-09-25 www.canada.ca/en/department-finance/services/publications/federal-tax-
  13. ✅ 加拿大财政部|Legislative Proposals Relating to the Income Tax Act and the Income Tax Regulations — Technical Amendments, July 2026|检索日期:2026-09-25 www.canada.ca/en/department-finance/corporate/laws-regulations/draft-l
  14. ✅ Canada Revenue Agency|Business expenses — Insurance|检索日期:2026-09-25 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tax/businesses/topics/sole-pr
  15. ✅ Canada Revenue Agency|Income Tax Folio S3-F2-C1 — Capital Dividends|检索日期:2026-09-25 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tax/technical-information/inc

✅ 官方法规、政府与监管机构原文 · 🟡 可靠媒体、律所、会计所 · 💬 论坛与坊间

相关题目

边界 — 本页为教育性内容,只讲规则、条件与风险,不构成法律、税务、投资或保险意见;个案决策请回到主管机构原文,并咨询持牌税务师、律师或保险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