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跨境家庭财富保护与传承》讲座系列 · 规则核对基准日 2026-09-19 · 只讲选项、条件与风险,不出个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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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加家庭分红险与信托决策手册 · 核实 2026-09-24

附录 A 术语

项 内容
状态 现行
最后核实日期 2026-09-24
术语 含义
预定利率 内地寿险定价时的保证利率,受监管上限约束(普通型 2.0%,分红型 1.75%,万能型最低保证 1.0%)
演示利率、演示 IRR 销售时展示的非保证收益假设。内地分红险上限 3.5%;香港用“客户内部回报率”,上限 6.0%(港元)和 6.5%(其他货币)
实现率 实际派发的红利除以销售时演示的红利。香港分周年红利、复归红利、终期红利三类计算
复归红利、归原红利 宣布后加到保额上、此后成为保证的红利
终期红利 保单终止时(身故、退保、满期)才派发的非保证红利,受资产市值影响大
保证 IRR 只按保证现金价值计算的内部回报率
现金价值 退保时可以拿回的金额。在内地属于投保人的财产权益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分别是缴费和控制保单的人、以其生命或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人、领取保险金的人。在美国和加拿大,投保人称为 policyholder 或 owner
§7702 美国税法对“寿险合同”的定义,不符合的保单内部增值每年计税
MEC 修正型储蓄合同(§7702A),前期缴费过多的寿险。领取和贷款先算收益,59 岁半前另加 10%
1% 消费税(§4371) 美国人为被保险人、由外国保险公司签发的寿险,保费按 1% 缴纳联邦消费税
NRA 非居民外国人,美国遗产税上只就美国境内资产课税,豁免额相当于 6 万美元
住所(domicile) 普通法上的“住所”,以久居意图为核心。决定美国遗产税身份和普通法地区动产继承的准据法
经常居所地 内地冲突法中决定动产继承准据法的连结点,看的是事实状态
豁免保单(exempt policy) 加拿大税法中内部增值可以递延纳税的保单,须通过所得税条例第 306 条的测试
ACB、NCPI 加拿大保单的调整成本基础、纯保险净成本。ACB 每年扣减 NCPI
CDA 加拿大私人公司的资本红利账户。公司收到的身故赔付减去 ACB 后记入 CDA,可以免税派给股东
DSIR 加拿大分红险的红利利率参数,不是客户回报率
外国委托人信托、外国非委托人信托 美国税法上的两类外国信托。前者的收入归委托人;后者对美国受益人的累积分配适用回溯税
UNI、回溯税(throwback) 外国非委托人信托以往年度未分配的净收益,日后分配给美国受益人时按普通税率计税,并加利息
成本重置(step-up) 继承财产的税务成本按死亡日市价确定(§1014)
ILIT 不可撤销寿险信托,用来把保险赔付移出被保险人的美国遗产
s.94 视同居民信托 加拿大把有加拿大居民出资人,或有加拿大居民受益人、同时存在“关联出资人”(出资前后 60 个月内曾是加拿大居民的出资人)的非居民信托,视为加拿大居民信托
T1135、T1142、T3 附表 15 加拿大的境外财产申报表、非居民信托分配申报表、信托受益所有权披露表
3520、3520-A、FBAR、8938、720、706-NA 美国申报表:外国赠与和外国信托;外国信托年报;外国金融账户;特定外国金融资产;季度消费税;非居民遗产税
离岸信托(第 21 号公告) “依照境外法律设立的信托或具有信托功能的其他法律安排”,受监管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除外
装入 把财产转移给离岸信托,或转移给其受托人控制的境外实体
视为分配 第 21 号公告第十二条:非居民装入的信托向有关联的居民提供借款、担保、代付费用、无偿使用财产等,视同向该居民分配收益
CRS、CRS 2.0、CARF 共同申报准则;2023 年的修订版(新增控制人角色等申报字段);加密资产申报框架
MDR OECD 针对 CRS 规避安排和不透明离岸结构的强制披露规则
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海牙公约下取代领事认证的文书证明,只证明印章和签名属实
授予书(grant) 香港和普通法地区法院发出的遗产管理授权文件
转移证明 IRS 对非居民外国人死者的美国资产出具的放行证明
IFS-PF、IFS-MP 香港保费融资重要资料声明书;内地居民在港投保重要资料声明书
报行合一 内地保险产品实际支付的费用和佣金须与备案一致
VISTA、STAR BVI 和开曼允许家族保留公司董事会控制的特殊信托制度
边界 — 教育性内容,不构成法律、税务、投资或保险意见;个案请咨询持牌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