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B-2 · 商务/旅游访客签证 (B-1/B-2)
Visitor Visa (Business/Tourism)
B-1/B-2是美国最常见的短期商务/旅游非移民签证,需通过DS-160在线申请并(除极少数续签豁免情形外)本人到使馆/领事馆面谈。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共 26 个签证、绿卡类别与身份福利,按 USCIS、美国国务院与劳工部原文核对关键门槛,并单列中国大陆申请人的特殊情况;排期逐月见 排期。每页标最后核对日与下次复核日。申请费会调整,本站不抄录金额。
Visitor Visa (Business/Tourism)
B-1/B-2是美国最常见的短期商务/旅游非移民签证,需通过DS-160在线申请并(除极少数续签豁免情形外)本人到使馆/领事馆面谈。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Electronic Visa Update System
EVUS是持10年期B-1/B-2签证的中国护照持有人每两年左右须在线更新一次的旅行前登记制度,登记本身不是签证。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Academic Student Visa
F-1是最常见的美国全日制学术类学生签证,需SEVP认证学校出具I-20、登记SEVIS,2026-09-15起停留期改为固定期限而非随身份浮动的D/S。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允许F-1学生在完成学业前后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工作,最长12个月,需由DSO在SEVIS中推荐并经USCIS批准I-765。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STEM OPT Extension
持STEM专业学位、在有效post-completion OPT期间且雇主已加入E-Verify的F-1学生,可申请24个月的OPT延期。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Exchange Visitor Visa
J-1是交流访问学者/学生签证,部分类别受212(e)条款约束,结束项目后须回本国居住满两年才能转换特定身份或获得特定绿卡类别。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H-1B Specialty Occupation Worker
H-1B 面向专业职位(学士及以上专业对口学位)的临时工作签证,须由雇主先取得劳工部认证的 LCA,年度名额有限并按工资级别加权抽签。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H-4 Dependent Visa
H 类(含 H-1B)签证持有人的配偶与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可申请 H-4 身份随行或探亲,其中特定 H-4 配偶可另行申请工作许可。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L-1A/L-1B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L-1 签证用于跨国公司将境外任职满 1 年的高管/经理(L-1A)或掌握专业知识的员工(L-1B)调派至美国关联机构工作,或用于设立新办公室。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O-1 Extraordinary Ability/Achievement
O-1 签证面向在科学、教育、商业、体育领域具有持续全国性或国际性声誉的杰出能力者(O-1A),或在艺术领域享有卓越声望、在电影电视行业有杰出成就者(O-1B)。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A 面向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持续全国性或国际性声誉的杰出人才,可自行申请(self-petition),无需雇主或劳工证。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Outstanding Professor or Researcher
EB-1B 面向在特定学术领域获得国际公认的杰出教授或研究员,须有雇主聘书,拟从事终身/终身轨教学或对应研究职位。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Multinational Executive or Manager
EB-1C 面向拟在美国以经理或高管身份任职、此前在境外关联机构以经理或高管身份连续工作满 1 年的跨国公司人员,由美国雇主提交申请,无需劳工证。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B-2 国家利益豁免允许持高等学位或具特殊能力的申请人在符合 Dhanasar 三要素测试时豁免雇主聘书与劳工证,可自行申请。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Advanced Degree/Exceptional Ability
EB-2 常规类别面向持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具特殊能力人士,通常须由美国雇主提交经劳工部批准的 PERM 劳工证及 I-140。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Employment-Based Third Preference
EB-3 面向技术工人(须 2 年以上培训或经验)、专业人士(须学士学位)及其他工人(低于 2 年培训经验),通常须由美国雇主提交经劳工部批准的永久全职劳工证。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E-2 Treaty Investor
E-2 签证面向与美国订有商务航行条约或经立法认定为条约国的国民,须向美国企业投入『实质性』资本并实际经营,或在企业中担任主管/关键专业技能职位。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EB-5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EB-5 面向向美国新商业企业投入规定金额资本、并须创造或保留至少 10 个全职岗位的投资人,可直接投资或通过区域中心间接创造岗位。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Trump Gold Card
『金卡』是 2025 年总统行政令设立的移民项目:申请人向美国商务部捐赠 $1 百万(企业代员工申请为 $2 百万)并缴纳 1.5 万美元处理费后,该捐赠将被采信为申请人符合 EB-1A 杰出人才或 EB-2(含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证据,据此走快速通道获得绿卡。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Spouse of a U.S. Citizen
美国公民的配偶属“immediate relative(直系亲属)”类别,名额不受年度限额限制;婚龄不满2年者获批时为有条件绿卡,需在到期前申请解除条件。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Parent of a U.S. Citizen
21岁以上美国公民可为其父母申请IR-5,属immediate relative类别,名额不受年度限额限制。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Fiance(e) Visa
K-1允许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入境后在90天内完成结婚登记,需先由美国公民一方提交I-129F。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Family Preference Immigrant Categories
亲属移民优先类别覆盖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已婚子女、兄弟姐妹,以及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子女,每年名额有限、需排期。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Diversity Visa Lottery
DV抽签每年为“移民美国历史比率较低国家”的公民提供最多55,000个移民签证名额,免费报名,但截至本次核实签证发放本身处于暂停状态。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Adjustment of Status
I-485是在美国境内、已被亲属或雇主类别担保且签证名额即时可用者,无需出境即可申请转为永久居民的表格。
查看条件和官方原文 →Naturalization
N-400入籍申请一般要求持绿卡满5年(美国公民配偶为3年)、满足连续居住与实际居住天数、通过英语与公民知识考试并宣誓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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