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免签停留天数上限:不超过30日
单方面免签国家名单内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
“注:上述国家人员持普通护照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日,可免签入境。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零时起算。”
国家移民管理局2026-02-17整理版名单;此前外交部2025-11-03通知已将法国等国单方面免签延期至2026-12-31,并新增瑞典(2025-11-10起至2026-12-31),停留天数口径一致(过境不超过30天)。

读者最常问的 10 个门槛数字。每条都附官方原文逐字摘录;本站构建时逐个核对数字确实出现在摘录里,对不上就不发布。
这些数字由法律、法规或总统公告规定,可能随新规或法院裁判改变;有法院裁判影响的,在说明里写明当前状态。递交前请打开原文确认当天的数字。
单方面免签国家名单内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
“注:上述国家人员持普通护照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日,可免签入境。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零时起算。”
国家移民管理局2026-02-17整理版名单;此前外交部2025-11-03通知已将法国等国单方面免签延期至2026-12-31,并新增瑞典(2025-11-10起至2026-12-31),停留天数口径一致(过境不超过30天)。
国家移民管理局2026-02-17整理的单方面免签国家名单
“欧洲(35国): 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波兰、斯洛文尼亚、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马耳他、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俄罗斯 、瑞典、英国 大洋洲(2国): 澳大利亚、新西兰 亚洲(7国): 文莱、韩国、日本、沙特、阿曼、科威特、巴林 美洲(6国): 巴西、阿根廷、智利、秘鲁、乌拉圭、加拿大”
四洲合计50国(根据外交部对外公布信息整理,截至2026-02-17;名单会随外交部公告增减,请以当次官方名单为准)。
符合条件的57国人员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
“国家移民管理局今天发布公告,即日起全面放宽优化过境免签政策,将过境免签外国人在境内停留时间由原72小时和144小时均延长为240小时(10天)”
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国家移民管理局2026-08-20现行说明,新增越南、吉尔吉斯斯坦后)
“目前,中国已对美国、俄罗斯、英国等57国实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相关国家人员持本人普通护照和确定日期及行程的联程客票,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可从24个省份65个开放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免签入境,并在规定区域停留活动不超过10天。”
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入出境口岸与停留活动区域
“目前,中国已对美国、俄罗斯、英国等57国实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相关国家人员持本人普通护照和确定日期及行程的联程客票,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可从24个省份65个开放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免签入境,并在规定区域停留活动不超过10天。”
外国人在中国直接投资申请永久居留(连续3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 50 万美元以上;(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 万美元以上;(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 100 万美元以上;(四)在中国投资合计 200 万美元以上。”
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以上职务或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申请永久居留
“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 4 年、 4 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 3 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获批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为 5 年或者 10 年。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未满 18 周岁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 5 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 18 周岁以上的外国人,发给有效期为 10 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经批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凭《华侨回国定居证》到拟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有效期限
“经批准回国定居的华侨,持《华侨回国定居证》,在有效期内到拟定居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华侨回国定居证》的有效期为签发之日起六个月,逾期未办理的,需向受理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华侨回国定居证》。”
原文用中文数字「六个月」,未写作阿拉伯数字。
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B类外国专业人才的认定条件之一
“(四)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 4 倍的外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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