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 46 岁,一家四口 2021 年 3 月 10 日登陆,太太和两个孩子住在万锦,他在深圳一家公司做高管。每年暑假 7、8 月和圣诞到春节前后回来,算下来一年在加拿大 130 天左右。他以为「每年都回来」就够了,直到朋友问他:五年里你有没有 730 天?
这种家庭有几种常见形态:先生(有时是太太)在中国工作、配偶孩子在加拿大,俗称太空人家庭;夫妻都在加拿大,但一方每年回国照顾父母半年;或者一方已经入籍、另一方还是 PR。共同点是:一家人的事实交织在一起,但每一把尺子都是按个人算的,配偶孩子在加拿大这件事,对税务很重要,对移民天数却几乎不加分。
先后顺序
- 先判断在外那一方的税务居民身份,因为它决定每年怎么报税,错了要追溯好几年。
- 再算在外那一方的 PR 天数,看还差多少、什么时候必须回来住。
- 然后核家庭福利:谁申请牛奶金、家庭收入怎么报。
- 最后才是谁入籍、谁保留中国国籍,这件事一旦做了很难回头。
对这类家庭,哪几把尺子先到线
最先出问题的通常是在外那一方的税务居民身份。CRA 把在加拿大的住所、配偶或同居伴侣、受抚养人列为重要居所联系 来源,王强三样都占。另一边,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对在中国有住所、或一年内在中国居住满 183 天的人按居民个人征税 来源,他也符合。两国都认为他是居民时,要按中加税收协定的加比规则定一边,这个结论直接决定他的深圳工资要不要在加拿大申报。
第二把是 PR 天数。居住义务按个人算,五年内至少 730 天 来源。在境外陪同加拿大公民配偶的时间可能计入 来源,但王强是一个人在境外,太太在加拿大,这个例外与他无关。
第三把是省医保。安省 OHIP 要求任意十二个月内在安省至少 153 天 来源,一年 130 天的人不满足,太太和孩子不受影响。
王强的完整算例
规则:出境日与入境日都算在加拿大;成为 PR 已满五年,看计算日往前的滚动五年。算法见算法说明。
他的行程:2021-04-10 回深圳,2022-01-20 回来;此后每年 2 月 20 日离开、7 月 1 日回来,8 月 31 日离开、12 月 15 日回来。
第一步,每年在加天数。按上面的节奏,2022 年到 2025 年每年分别是 111、130、130、130 天(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9 日他还在国外)。
第二步,首个五年结束时。2026-03-10 是他成为 PR 满五年的日子,那天五年内只有 583 天,已经不满足 730 天。
第三步,今天。计算日 2026-10-01,窗口是 2021-10-02 到 2026-10-01,合计 614 天,差 116 天。他此刻人在深圳(8 月 31 日离开)。
第四步,怎么补回来。如果他 2026-12-15 照常回来,那天窗口内是 615 天;从那天起一直留在加拿大,滚动窗口每天加入一天在加,同时丢掉五年前的一天,到 2027-05-11 才回到 730 天。也就是说,他需要连续住满大约五个月,而这期间深圳的工作要么停,要么远程。
第五步,回来的风险在哪。他持有效枫叶卡,人在境外时可以搭机回来;PR 卡到期本身不让人丧失身份 来源,但入境时官员可能就居住义务提问。这一段怎么准备,见 PR 居住义务专题和续卡与旅行证件专题。
一家四口,同一张表上的四种答案
把王强一家放进同一张表,就能看出为什么「家庭」这个单位在这里不好用:
| 成员 | PR 天数(截至 2026-10-01) | 税务居民 | 安省医保 | 入籍 |
|---|---|---|---|---|
| 王强 | 614 天,差 116 天 | 两国都可能认定,需按协定定一边 | 一年约 130 天,不满足 153 天 | 天数远不够 |
| 太太 | 五年都在,天数充足 | 加拿大居民 | 满足 | 天数已够,另核报税与语言 |
| 两个孩子 | 天数充足 | 加拿大居民 | 满足 | 由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申请,规则另看 |
太太这时面对一个真实的选择:她已经可以申请入籍,入籍后陪同她在境外生活的配偶,在境外的时间可能计入 PR 天数 来源。但这条例外只在「她也在境外、他陪着她」时才有意义;她入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回中国长住要按外国人办签证和居留。很多太空人家庭最后的安排是:太太和孩子入籍、留在加拿大,先生保留中国国籍与 PR,接受自己需要在某个时间点回加拿大住满一段。这不是标准答案,但它说明一件事:一家人的身份不必一样,各自按自己的尺子安排。
按时间排的行动表
今天:在天数总账里录入每个家庭成员的行程,不只录在外的那一位;用税务居民问卷把王强在两国的住所、家庭、工作、银行账户、社保逐项写清。
下次回国前:先定一个目标,是保 PR(需要连续在加若干月),还是接受 PR 风险继续两地跑;不要不做决定地照旧往返。准备回来时带上的证据:在加住所、家庭关系、孩子学籍。
在外期间:每次中国个税年度汇算的材料留一份;如果他判断自己是加拿大居民,深圳工资要在加拿大申报并就中国已缴税申请外国税收抵免。
回来后:王强本人若满足 OHIP 条件再申请;太太若领牛奶金,家庭净收入要包括王强的全球收入,这一点在 CCB 审查中最常被追问。来源
关键日期前 6 个月:对王强来说,是 2027 年 5 月那个回到 730 天的日子;对太太和孩子,是入籍资格日。太太若入籍,要先想清中国国籍的后果,见下文。
最常见的误区
误区一:「每年都回来就行」。730 天是五年合计,一年 130 天的节奏五年只有 650 天上下,无论多规律都不够。
误区二:「家人在加拿大,我的天数可以算」。家人在加拿大是税务上的重要联系,不是移民天数的例外;例外针对的是在境外陪同公民配偶或父母等情形。
误区三:「我在中国交了税,加拿大就不用报」。如果按加比规则你仍是加拿大居民,全球收入都要在加拿大申报,中国已缴税是抵免,不是免报。反过来,如果你判断自己已是加拿大非居民,配偶孩子和住所都在加拿大的事实需要有力的解释。
误区四:「太太领牛奶金,跟先生无关」。CCB 按家庭净收入计算,配偶的境外收入如果没有在加拿大报税,也要另行报告,漏报会被追缴。
误区五:「太太入籍了,先生陪她回国就能算天数」。陪同公民配偶在境外的时间可能计入,但前提是真正一起在境外生活;而太太一旦入籍,按中国国籍法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来源,回中国长住要按外国人办理签证或居留,户口按户籍地公安机关要求注销 来源。这一步代价很大,不能为了给先生凑天数而做。
误区六:「先生医保跟着家人走」。省医保看个人实际居住,在外的那一位最容易失去资格。
要准备和保存的证据
移民方面:每次出入境的登机牌、护照章、行程单;未来可向 CBSA 申请出入境记录核对。税务方面:两国的住所文件、深圳劳动合同与工资单、中国个税完税证明和年度汇算记录、加拿大与中国的银行流水。家庭方面:孩子学籍、太太的居住证明、牛奶金通知书。三类证据分开放,因为它们会被三个不同的机构在不同年份问到。
被问到这几个问题时,拿什么回答
CRA 问「你是不是加拿大居民」:用两国的住所文件、配偶与孩子所在地、工作合同、银行与社保记录回答,并说明你按协定主张哪一边。CRA 审查 CCB 时问「配偶的收入在哪里申报」:用配偶的中国完税证明和已提交的收入说明回答。入境时官员问「你过去五年在加拿大住了多久」:如实回答,并能拿出自己的行程表,而不是说「大概每年回来几个月」。
一家人的材料按人分装,每人一份行程表、一份身份文件、一份税务文件。太空人家庭最常见的麻烦,是需要某个人的证据时,翻出来的是全家混在一起的一堆纸。
什么情况必须找持牌专业人士
两国都可能认为你是税务居民、需要用协定定居民身份,或公司在中国替你缴税、发股权,找熟悉中加两国的 CPA 或税务律师。PR 天数已经不够、准备回加拿大或续卡时,先找持牌移民律师或 RCIC 看证据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