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卡持有人要在每个五年期内累计至少 730 天合资格居住。已满五年的人,看审查日往前倒推的五年;登陆不满五年的人,看「登陆后第一个五年结束时能不能凑够」。审查发生在续卡、申请旅行证件(PRTD)和入境被问话的那一刻。
可以计入的不只是人在加拿大的天数:在境外与加拿大公民配偶、同居伴侣(孩子则是父母)通常同住,或被加拿大企业、联邦或省公共服务全职派驻境外,以及陪同这类被派驻的 PR 配偶或父母,相应天数也可能计入,但每一种都要拿得出证据。
| 项目 | 数字 |
|---|---|
| 窗口长度 | 5 年 |
| 最低天数 | 730 天 |
| 出境日、入境日 | 都算在加拿大 |
| 境外不满 1,095 天时 | 续卡证明文件不是必交,但不交可能影响审查 |
最容易错的两点:一是把出境日和入境日当成境外天,几趟往返下来少算好几天,误以为不够;二是只看卡面日期,审查看的却是天数。
天数不够也不会自动丢身份:要等官员作出书面决定、上诉期过去或上诉失败。境外被拒后向移民上诉庭上诉的期限是收到决定后 60 天,人道与同情因素是天数不足时唯一的法定通道,举证责任在申请人一方。
计划长期在中国照顾父母、配偶一方回流、或者已经接近 730 天边缘的家庭,应读完整详解,并用天数账本逐趟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