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途径放弃加拿大国籍,要同时满足:年满 18 岁;已是另一国公民,或申请获批时将成为另一国公民;不住在加拿大;不构成安全威胁、不在撤销国籍程序之中、能理解放弃的意义。用的是 CIT 0302 申请表,费用 100 加元,不退。获批后会收到放弃证书,你在证书签发当天结束时(或证书写明的更晚日期)不再是公民。
| 项目 | 数字或表格 |
|---|---|
| 最低年龄 | 18 岁 |
| 申请表 | CIT 0302 |
| 申请费 | 100 加元 |
| 因法律变更自动成为公民者放弃 | 免费(R7.1 申请包) |
| 以后想恢复国籍(18 岁以上) | 530 加元 |
最容易错的两点:一是以为放弃国籍就自动成了加拿大税务非居民。税务居民看居所联系,与国籍无关;离境税在你停止成为税务居民那天触发,往往早于放弃国籍。二是想恢复中国国籍的人把顺序弄反。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恢复中国国籍获批后不得保留外国国籍;加拿大允许「获批时将成为他国公民」的人申请,两边的先后要对齐。
加拿大按税务居民而不是国籍征税,离开并切断居所联系的公民同样是非居民;不少人其实不必为税务或在中国办事而放弃。
放弃之后你在加拿大没有任何身份,回来常住要重新移民,来访按国籍办签证。打算回国定居、恢复中国国籍办户口,或到第三国任公职的,应读完整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