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出国 · 学
← 上一篇加美双重居民怎么判:两套国内法先各判各的,协下一篇 →加拿大人持有美国房产:出租、卖出、身故的三道
键盘 ← → 切页 | Esc 退出

跨境 · 加美双重居民、税收协定、美国人在加拿大、加拿大人持美资产、美方遗产税 · 练习配比 3%

路线 › 跨境 · 加美双重居民、税收协定、美国人在加拿大、加拿大人持美资产、美方遗产税

美国人在加拿大:一年报两边,怎么不交两遍税(U.S. Citizens & Green Card Holders Resident in Canada)

跨境 · 加美双重居民、税收协定、美国人在加拿大、加拿大人持美资产、美方遗产税 · 练习配比 3%20,221 字约 40 分钟
键盘 ← → 翻页

核实日期:2026-09-05|本页现行口径=2026 税年(2027 年春申报)。 复核周期:本页同时含机制层与年度数字层,按年度数字层的到期日走,即 2027-01-31;条约条文层稳定(最后一次实质修订是 2007 年第五号议定书),可随机制类一并在 2027-09-01 复核。 本页有一条时效性极强的内容:2026-08-31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外国税收抵免能否抵净投资所得税作出的判决(见第 2.6 节),距本页核实日只有 5 天,后续是否申请复审须单独盯。

这一页写给持美国护照或美国绿卡、同时是加拿大税务居民的人:在温哥华上班的美国公民、随配偶移居列治文的绿卡持有人、在素里开公司的双重国籍创业者,以及在加拿大出生、从没在美国住过却因父母而自动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的年轻人。他们的问题不是「该在哪一边报税」——两边都要报,这一点由前一页 xb-01-treaty-tiebreaker 讲的保留条款锁死了;他们的问题是「一年里这两套报表怎么排先后、每一笔收入分别落在哪张表的哪一行、最后怎么保证同一笔钱只被真正征一次税」。读完这一页你应该能做到三件事:把自己一年的申报排成一条从 1 月到 10 月的时间线并知道每个日期卡的是什么;把一张 T4、一份券商年结单上的每一项拆开、分别放进加方与美方两套口径;说清哪几笔税注定抵不掉,以及为什么抵不掉。

先记住这一句,本页所有内容都挂在它上面

协定不会让你少报一张表,它只决定同一笔钱最终归谁收。 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每年必须交出的东西至少有两套:加拿大的 T1 与其附表,美国的 1040 与其国际信息申报表。协定第 XXIX 条第 2 款的保留条款让美国可以「当条约不存在一样」对自己的公民征税(IRS(Treasury 条约文本)),所以「我在加拿大是税务居民」永远不是不报 1040 的理由。但同一条的第 3 款留了一张豁免清单,清单里点名了第 XXIV 条——消除双重征税那一条不受保留条款影响IRS(Treasury 条约文本))。坊间那句「协定对美国公民没用」只对了一半:改身份没用,抵税有用。


一、制度设计与底层逻辑:两种征税权撞在同一个人身上

1.1 为什么会有「一年报两边」这回事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按居住地征税:你住在这里,我对你的全球所得征税;你不住在这里,我只对发生在我境内的所得征税。美国是极少数按公民身份征税的国家之一:只要你是美国公民或税法上的居民(含绿卡持有人),无论住在哪个大洲、收入来自何处,都在美国的全球征税权之内。

于是一个住在温哥华的美国公民同时落进两套全球征税权:加拿大因为他住在这里而对他的全球所得征税,美国因为他是公民而对他的同一笔全球所得征税。这不是漏洞,是两种税制哲学正面相撞的结构性后果。协定要做的不是取消其中一边,而是给同一笔钱排一个先后顺序:谁先征、谁后征、后征的那一边必须为先征的那一边给抵免。整套跨境报税的技术难度,几乎全部来自「排序」这两个字。

1.2 谁与谁在博弈:争的不是「归谁」,是「谁排第二」

理解这一点能省掉很多困惑。加拿大和美国在这个人身上并不争「他到底是谁的居民」——xb-01-treaty-tiebreaker 已经讲清楚,对美国公民而言这场争夺的结果被保留条款预先决定了。两国真正在争的是征税的顺位:排在第一位的国家可以按自己的税率把税收满,排在第二位的国家只能收「比第一位多出来的那一截」,而且必须为第一位已收的部分给抵免。第二位如果自己的税率更低,那就一分钱也收不到。

配图「同一笔钱的征税顺位」,谁先征、谁后征。图中文字:加拿大工资、加拿大房租、加拿大股息;加方先征、美方后抵;美股股息、美国国债利息、美国出租房;美国排第一、加拿大排第二;协定不会让你少报一张表,它只决定同一笔钱最终归谁收
图:同一笔钱的征税顺位——谁先征、谁后征

协定第 XXIV 条第 3 款用一个技术手法把顺位写死了:凡是「不看保留条款就不能被对方国家征税」的所得,一律视同发生在居住国IRS(Treasury 条约文本))。对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来说,他的加拿大工资、加拿大房租、加拿大股息,在美国眼里全都是「外国来源所得」——因为如果没有那条保留条款,美国根本无权碰它们。既然是外国来源,美国就只能排第二,先让加拿大收,再为加拿大税给抵免。「加方先征、美方后抵」不是行业惯例,是条文的推论。

反过来,美国来源的所得(美股股息、美国国债利息、美国出租房)走另一条轨:那一笔美国本来就有来源国征税权,所以美国排第一、加拿大排第二。但因为纳税人住在加拿大,加拿大又是他的居住国,两国的顺位在这里会打架——协定第 XXIV 条第 4、5、6 款专门为这种打架写了一套三步走的解法,见第 2.5 节。

1.3 错报的法律后果

跨境报税真正贵的地方不在税,在信息申报表的罚则:那些表大多不产生一分钱税,漏了却按张数罚、按年罚,而且会把整张报表的评税时效拉长甚至冻住。

走错的那一步 后果 出处
以为 6 月 15 日之前不算晚 申报期限确实延到 6 月 15 日,但欠税利息从 4 月 15 日起算 IRS
只报 1040 没报 FBAR FBAR 走独立系统、独立罚则;非故意罚款上限已被通胀调整到 $16,536(2026 税年现行值),考试口径印的 $10,000 是法条面值 IRS(代 FinCEN 说明)U.S. National Archives / GPO…
漏报 Form 8938 罚款之外,整张报表的诉讼时效从 3 年拉到 6 年 IRS
漏报 Form 5471 §6501(c)(8):整张 1040 的评税时效不起算,要到信息补齐之日起满 3 年才届满
该报 3520 而未报 起罚额是 $10,000 与三档比例中的较大者,不是固定罚 IRS
加方逾期申报 首犯 5% + 每月 1%、封顶 12 个月;美方 5%/月封顶 25%——美国罚得快,加拿大罚得久

⚠️

「我两边都报了,应该没事吧」

这句话漏掉了跨境报税真正的风险点:报齐了不等于口径对了。 两套报表各自内部自洽,但同一笔收入在两边用了不兼容的成本基础、不兼容的汇率、不兼容的纳入率,最终结果往往是多缴——而且多缴的那一部分不会有人通知你,它只会安静地留在其中一边的抵免结转里,或者干脆消失。加美之间还有一层:两国税局自 2014 年起按政府间协议交换金融账户信息(CRA),情报交换先于你的报表存在,所以「反正也查不到」这个前提在 2026 税年已经不成立。


二、2026 税年现行规则与数字

2.1 一年两条报表线:时间线怎么排

先看整体形状:加方的截止日早于美方,而这个先后正好符合抵免的顺序。加拿大先把税算完、税额定下来,美方的 Form 1116 才有一个准确的数可以填。这不是巧合,是这条时间线里唯一能被利用的结构。

  • 2027-03-15:如果你被视为某个外国信托的美国所有人(RESP 等情形),Form 3520-A 到期,可用 Form 7004 单独延期(IRS)。
  • 2027-04-15:美方 1040 的法定到期日,也是 FBAR 的法定到期日;美方欠税的利息从这一天起算IRS)。
  • 2027-04-30:加方 T1 到期,T1135 与之同期(加拿大联邦法规库CRA)。这一天也是所有加拿大纳税人(含自雇者)的缴款期限。
  • 2027-06-15:两件事撞在同一天——加方自雇者及其配偶的申报期限(欠税仍在 4 月 30 日到期,加拿大联邦法规库);美方住境外者的自动延期到期日,不需要提出申请、不需要另附声明(IRS)。想再往后延,必须在这一天之前交出 Form 4868。
  • 2027-10-15:美方 1040 的最终延期日;FBAR 的自动延期日(同样不用申请,IRS(代 FinCEN 说明));随 1040 一起交的 Form 8938、Form 3520 也顺延到这一天。

🔧

把顺序倒过来会付学费

有人习惯 4 月中旬先把 1040 报掉「省心」,5 月才慢慢弄 T1。这样做 Form 1116 上的加拿大税只能填估计数,等 T1 评税通知书下来数字对不上,就得再交一张 1040-X。美国修正申报的退税时效是「报表提交后 3 年或缴税后 2 年,取者」,时间上来得及,但每一轮都是额外的成本。住加拿大的美国公民默认就有到 6 月 15 日的自动延期,用掉它,让加方先落地。

2.2 三列表①:两边的截止日与门槛,三个税年怎么变

项目 2024 税年(考试口径) 2025 税年 2026 税年现行 状态
加方 T1 申报与缴款到期日 次年 4 月 30 日 次年 4 月 30 日 次年 4 月 30 日(即 2027-04-30) 长青未变(加拿大联邦法规库
加方自雇者申报期(缴款仍 4/30) 次年 6 月 15 日 次年 6 月 15 日 次年 6 月 15 日 长青未变(加拿大联邦法规库
美方 1040 法定到期日 次年 4 月 15 日 次年 4 月 15 日 次年 4 月 15 日 长青未变(IRS
住境外者自动延期 至 6 月 15 日,无需申请 长青未变(IRS
Form 4868 再延期 至 10 月 15 日 长青未变(IRS
FBAR 到期与自动延期 4 月 15 日 → 10 月 15 日 长青未变(IRS(代 FinCEN 说明)
FBAR 申报门槛 年内任一时点合计超 $10,000 法定值,从不指数化(IRS(代 FinCEN 说明)
FBAR 非故意罚款上限 考试口径印 $10,000(法条面值) 已按通胀调整 $16,536 已生效,逐年调(U.S. National Archives / GPO…
Form 8938 境外居住合报门槛 年末 $400,000 或年内 $600,000 法定值,不指数化(IRS
净投资所得税门槛(单身/合报) $200,000/$250,000 法定值,不指数化(IRS(12))
境外所得排除额 $126,500 $130,000 $132,900 已生效,年度指数化(IRS
美方标准扣除(单身) $14,600 $15,750 $16,100 已生效,OBBBA 两次抬高(IRS
子女税收抵免/其中可退还 $2,000/$1,700 $2,200/$1,700 $2,200/$1,700 已生效;2026 指数化后未再涨(IRS
65 岁以上额外扣除 无此项 $6,000 $6,000 已生效,2025–2028 限时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
加方分期预缴到期日 3/15、6/15、9/15、12/15 长青未变(CRA
美方预缴触发门槛 预计欠税 $1,000 以上 长青未变(IRS

这张表最值得记的不是任何一个数,而是哪些格子会动、哪些不会。会动的是指数化的那几行(境外所得排除额、标准扣除、罚款上限);不动的是净投资所得税的两个门槛与 FBAR 的 $10,000——它们写死在法条里、从不随通胀调整,所以每过一年,越来越多的普通家庭会被这两条线套进去。这不是规则变严了,是规则站着不动而收入在涨。

2.3 收入逐项映射:一张 T4、一份年结单,两边各落在哪

加方的这一笔 加方怎么报 美方怎么报 谁排第一 最常撞的坑
T4 雇佣所得 T1 第 10100 行,按 T4 的 Box 14 1040 工资行;没有 W-2,按 T4 金额自行折成美元 加拿大 以为没有 W-2 就不用报;或者把 CPP/EI 缴款当成美方可扣项
CPP/EI 雇员缴款 加方给非退还抵免 美方既不能扣除也不能当外国税抵免——它不是所得税,过不了合格外国税的四项测试(IRS 把它塞进 Form 1116
加拿大公司股息 毛额化后计入,再用股息税收抵免冲减 实收现金计入;若付款公司是条约国居民公司且非被动外国投资公司,可享合格股息的优惠税率(IRS 加拿大 把加方的毛额化金额搬到美方;或以为加拿大的基金/ETF 也能算合格股息(几乎全是被动外国投资公司,不能)
资本利得 一半纳入应税所得 全额纳入,再按长期利得的优惠税率;另加 3.8% 净投资所得税 加拿大 把 50% 纳入率搬到美方;两边用同一套成本基础
主居所增值 主居所豁免可能全额免税 §121 只免 $250,000(合报 $500,000),超出部分照征 加拿大(但可能税额为零) 加方零税意味着没有加拿大税可抵——这是本页最贵的一格,见案例二
RRSP/RRIF 账内增值 递延至提取 协定第十八条第七款给同样的递延,自动适用,不需要另附表IRS 以为还要填早已作废的选择表;或忘了它免的只是所得计算与 3520,FBAR 与 8938 照报
TFSA 完全免税 没有任何递延,账内利息、股息、已实现利得逐年计入 1040 美国(加方为零) 当成「免税账户」两边都不报;账内若持有加拿大基金/ETF 还会同时落进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FHSA 供款可扣、增值免税 与 TFSA 同——美方无对应免税,且用途不落进外国信托申报豁免的三类用途(IRS 美国 以为「注册账户」在美方一律有保护
RESP 增值递延至提取,补助归受益人 增值在美方按当年收入处理;3520 的豁免落在「教育用途」一类,但前提是所得已如实申报IRS 美国 只记住「RESP 免报 3520」,忘了那句前提
CPP/OAS 正常计入 加拿大居民只在加拿大课税(IRS 加拿大 照搬「按美国社保 85% 上限计税」的说法
自有加拿大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公司层面缴税,个人未分配不计 受控外国公司规则:Form 5471+当年归属所得(2026 税年起改称净受控外国公司测试所得),可做 §962 选举 美国 以为「公司在加拿大交过税了」就到此为止——BC 的小企业扣除后合并税率约 11%,远低于高税豁免要求的 18.9% 门槛(eCFR (GPO / National Archives)
加拿大出租房 T776,资本成本折让是可选 Schedule E;两边的成本基础与折旧口径不同,卖出时各算各的 加拿大 直接把 T776 的净额搬进 Schedule E

汇率是这张表底下的一条暗线。外国税必须逐笔按缴付日的汇率折算(预扣的按预扣日),只有按权责发生制主张抵免时才用当年年均汇率——「年末拿一个汇率套全年」是错的(IRS)。收入侧也已经回到 IRS 现行页核实:以美元为功能货币时,影响美国所得税计算的每项外币收入、费用等,按收到、支付或应计当时的汇率立即折成美元;现金收付制收入落在实际收到日,权责发生制项目落在应计日(IRS)。收入与外国税可能使用不同日期的汇率,这是正常结果;把两侧强行套成同一个年末数才是错误。

2.4 CPP、QPP 与 OAS:先按领取人的居住地分流

IRS 国际个人税 FAQ 的退休给付第 2 问直接回答了本页读者的情形: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如果居住加拿大,其 CPP、QPP、OAS 只在加拿大课税。不能先当普通外国养老金计入美国应税所得,再试图用 Form 1116 抵掉;领取美国免税给付也不等于其他收入免于美国申报(IRS)。

领取人 现行处理(2026 核实) 应采取的动作
居住加拿大的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 CPP/QPP/OAS 只在加拿大课税 按加方规则申报;美方其他收入及信息申报另判
居住美国的人 加拿大社会保障给付只在美国课税,按美国社保规则计算 在 Form 1040 社保给付行处理;“最高85%计入”不等于固定85%税率

考试口径历史栏及旧议定书保留其年代,不能从旧版措辞的删改自行推出柜台做法。此前本页的“美国全额计入后抵免”是我方推论,不是考试口径结论;现按 IRS 对该主体的明文说明撤回。例:住素里的美国公民领取 CPP,不因美国国籍就把这笔给付纳入美国普通外国养老金税基。

2.5 外国税收抵免的顺序:两条轨,别混着走

轨一 · 加拿大来源的所得。 这是绝大多数人绝大部分收入的所在。协定第 XXIV 条第 3 款把它判归加拿大来源(IRS(Treasury 条约文本)),加拿大按居住国全额征税,美国排第二,按 Form 1116 给外国税收抵免。抵免额是「实缴外国税」与「限额」两者取小;限额公式是美国全部税负乘以「境外来源应税所得 ÷ 全部应税所得」(IRS)。BC 省税与联邦税一样进得了这个公式——外国的省级所得税明确在合格范围内(IRS),条约第 XXIV 条第 7 款也从条文一侧确认了这一点(IRS(Treasury 条约文本))。

住在加拿大的人几乎必然抵不完:加拿大联邦加 BC 省的边际税率高于美国联邦税率,所以每年都会剩下一笔未用抵免额。它可以回抵前 1 年、结转后 10 年,且必须先用最早的年度(IRS(12))。这笔结转不是废纸——一旦某年出现「美国有税、加拿大没税」的情形(典型就是卖主居所),它就是唯一的缓冲。

轨二 · 美国来源的所得。 美股股息、美国国债利息、美国出租房净额走这一条,规则是协定第 XXIV 条第 4、5 款的三步走:

  1. 加方先给一个有上限的抵免。 上限是「假装他不是美国公民时,美国本该收的那个数」——股息按第十条即 15%,利息按第五号议定书是 0%(IRSIRS(Treasury 条约文本))。
  2. 美方再为剩下的加拿大税给抵免。 第 4 款(b)/第 5 款(c):美方允许把「扣除第 1 步之后的」加拿大税拿来抵美国税,但这笔抵免不得侵蚀第 1 步里加方已经让出的那一块(IRS(Treasury 条约文本))。
  3. 第 6 款把这笔美国来源所得视同发生在加拿大。 否则第 2 步无法执行——Form 1116 的限额分母里若没有境外来源所得,抵免额算出来是零(IRS(Treasury 条约文本))。

第 3 步在报表上的落点是 Form 1116 第一部分的「条约再定源」类别。表格指引一般要求为每一笔条约再定源的收入单独填一张 1116,但明文写了一条除外:「只适用于居住在条约国的美国公民」的消除双重征税条款不受这条限制IRS)——加美协定第 XXIV 条第 4、6 款正是这一类。另有一条边界要记住:协定第 XXIV 条第 9 款(第三号议定书新增)规定,本条的来源规则只用于计算对加拿大所缴税款的抵免,不能拿去撑对第三国税款的抵免。

⚠️

抵免与扣除是二选一,而且是全表口径的选择

外国税可以选抵免、也可以选逐项扣除,但同一税年只能整体二选一(IRS)。绝大多数情况下抵免更划算。但下面第 2.6 节会讲到一个例外场景,那是唯一值得认真算一遍扣除的时候。

2.6 净投资所得税:那块注定抵不掉的 3.8%

净投资所得税按 3.8% 对「净投资所得」与「调整后总收入超过门槛的部分」两者中的较小者征收,门槛是单身 $200,000、合报 $250,000、已婚分别申报 $125,000(IRS)。三件事让它成为住加拿大的美国公民最难受的一格:

第一,门槛不指数化。 官方问答页明写这几个数不随通胀调整(IRS)。2013 年生效至今十三年,门槛一动没动。

第二,用境外所得排除额压不住它。 净投资所得税用的调整后总收入要把 §911 排除掉的境外劳务所得加回去IRS)。也就是说,选了境外所得排除额的人,1040 上的应税所得可能很低,但净投资所得税的门槛测试仍按加回后的数走。

第三,外国税收抵免抵不了它。 官方问答页第 17 问点名:外国税收抵免(§27(a)、§901(a))只能抵扣法典第一章项下的税,而净投资所得税在第 2A 章,因此不能用它去抵IRS)。这意味着一笔加拿大来源的资本利得,加拿大按 50% 纳入率征一次、美国再按 3.8% 征一次,而那 3.8% 没有任何抵免可以冲掉——这是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几乎唯一必然发生的真实双重征税。

这条结论多年来一直有人在法庭上挑战,因为协定第 XXIV 条第 1 款的抵免条款覆盖的是「美国的所得税」,字面上并不排除净投资所得税。2024 年 12 月,联邦索赔法院在一起案子里判纳税人胜诉——当事人正是一位住在加拿大、卖掉加拿大房产的美国公民,法院认可他可依协定用加拿大税抵掉净投资所得税。不少事务所据此建议客户提交保护性退税申请。

2026 年 8 月 31 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这个判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院的理由不是「净投资所得税不在条约覆盖范围内」——这一点政府与纳税人双方都不争,判决书里明确写了双方同意条约中的「美国税」包含 §1411 的净投资所得税;败诉的原因是第 XXIV 条第 1 款开头那句「依照并受美国法的限制」,法院认定这句话把美国国内法「抵免只能抵第一章的税」的限制一并带进了条约。同一天,法院以同样理由处理了美法条约下的平行案件。

这一段的现行状态,以及它可能怎么变

截至 2026-09-05,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是现行法:不能用外国税收抵免去抵净投资所得税,无论走国内法还是走条约。后续是否申请全院复审或调卷复审,本页核实日尚未见到,这是本页最需要单独盯的一格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现实的缓和路径只有三条,且都各有代价:① 把外国税从抵免改走逐项扣除——官方问答页明说,走扣除时部分或全部扣除额可以冲减净投资所得(IRS),代价是整个税年的外国税都得改走扣除,通常反而更贵,必须两套都算一遍再定;② 压低净投资所得本身(择时实现利得、避免在同一年集中处置);③ 压低调整后总收入——但记得排除额要加回,这条路比看上去窄。


三、实务流程:从 1 月到 10 月怎么走

3.1 八步顺序

  1. 1–2 月,收齐两边的原始凭证。 加方:T4、T5、T3、T5008、注册账户年结单;美方:来自美国券商的 1099 系列。跨境家庭最容易缺的是加拿大券商不出美式税表这一类——非注册账户里的利息、股息、已实现利得得自己从年结单里拆出来。
  2. 2–3 月,先算加拿大那一边。 因为顺位在前,也因为它的数是美方 Form 1116 的输入。
  3. 4 月 15 日之前,估一遍美方欠税。 自动延期只延申报不延缴款,欠税利息从这天起算(IRS)。没有美国雇主代扣的人还要检查预缴:预计欠税 $1,000 以上就落进预缴制度,安全港是「本年 90% 或上年 100% 取小」;上一年美国税负确为零的人可用「三条件」整年免缴(IRS)。别以为外国税收抵免必然把美国税抵成零——净投资所得税抵不掉,无社保协定覆盖证明时的自雇税也抵不掉。
  4. 4 月 30 日,交 T1、缴清加方欠税、同期交 T1135。 T1135 的申报门槛是境外特定财产的成本额合计超 $100,000(不是公允市值,加拿大联邦法规库);注册账户内的境外资产不计入(CRA)。细节见 ca-residency-04-t1135-foreign-property。
  5. 拿到评税通知书后,把最终的加拿大税额填进 Form 1116。 记得逐笔按缴付日折算汇率(IRS)。
  6. 6 月 15 日之前,要么交表要么交 Form 4868。 加方自雇者的申报期限也在这一天。
  7. 10 月 15 日之前,交齐 1040 及其附表:Form 1116(含条约再定源那一类)、Form 8938、必要时 Form 8621、Form 5471、Form 3520。同一天是 FBAR 的自动延期日——它走独立系统,不随 1040 一起交(IRS(代 FinCEN 说明))。
  8. 年底之前,为下一年布局。 该做的选择大多在年内做才有效:要不要在同一年集中实现利得、要不要把加拿大基金换成美国上市的等价物以避开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孩子的社会安全号办到哪一步了。

3.2 信息申报表的最低清单

什么时候必须交 交去哪
Form 1040 及附表 只要达到申报门槛,永远 随报表
Form 1116 想用外国税收抵免;小额被动收入可走免表通道,但代价是当年未用额度既不能回抵也不能结转(IRS 随 1040
FinCEN Form 114(FBAR) 境外金融账户合计年内任一时点超 $10,000;RRSP、TFSA 都算IRS(代 FinCEN 说明) 独立电子系统
Form 8938 境外居住者合报门槛:年末 $400,000 或年内任一时点 $600,000(IRS 随 1040
Form 8621 持有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股份,加拿大的共同基金与 ETF 几乎全中;有 $25,000/$50,000 的免表例外,但免的只是表不是税 随 1040
Form 5471 持有加拿大公司并落进九类申报人之一;申报义务来自 §6038、§6046,公司没利润也要报IRS 随 1040
Form 3520/3520-A 被视为外国信托的美国所有人或受益人;RESP/RDSP 落进用途豁免、TFSA 与 FHSA 不落(IRS 随 1040/独立到期日
Form 8833 采取了条约立场且属须披露之列 随 1040

各表的细节分别在 us-intl-02-fbar-8938、us-intl-03-tfsa-resp-3520、us-intl-04-5471-canadian-corp、us-intl-05-8621-pfic-canadian-funds 四页,本页不重复。

3.3 境外所得排除额还是外国税收抵免

这个选择在 us-intl-01-feie-ftc 有完整讨论,本页只讲它与本页其他部分的三处联动:

  • 选了排除额就拿不到可退还的子女税收抵免,也丧失当年的劳动所得抵免资格(IRS)。对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加拿大家庭来说,可退还部分每孩 $1,700(2026 税年,IRS)意味着这个选择可能值几千美元。
  • 排除额的选择是粘性的:选了就一直有效直到撤销,而对已排除或本可排除的那部分收入再去取外国税收抵免,会被视同撤销选择并触发 5 年锁定(IRS)。
  • 排除额压不住净投资所得税(第 2.6 节),也压不住自雇税——真正挡掉自雇税的是社会保障协定和它的覆盖证明,那是一份与所得税协定完全无关的条约(IRS(12))。

对加拿大这样的高税率国家,大多数受雇者走外国税收抵免更优:加方税额通常足以把美方税抵成零,同时保住可退还的子女税收抵免,还能累积结转额度。


四、联邦之外:BC 省一侧与美国州一侧

BC 省一侧是好消息。 省税与联邦税一样进 Form 1116——外国的省级、市级所得税明确属于合格外国税(IRS),协定第 XXIV 条第 7 款也从条文一侧写明「一般适用的地方税」计入「已缴所得税」(IRS(Treasury 条约文本))。所以温哥华居民填 1116 时用的是联邦税加 BC 省税的合计,不是只填联邦那一块。这个细节能把抵免额抬高一大截。BC 省的抵免与省率见 ca-provincial-01-bc-tax-credits-2026。

美国州一侧是坏消息,而且最常被整个忘掉。 联邦层面搬去加拿大不会自动结束州的纳税义务,因为多数州按住所(domicile)判定居民身份,而住所是一个「主观意图 + 客观事实」的概念,不会因为你人不在了就自动改变。

加州是最难甩掉的一个,也是唯一给出成文安全港的:在受雇合同下连续离州满 546 天(约 18 个月)即视为非居民,配偶随附同享,但每年无形资产收入超过 $200,000 就失格,且每年回访不得超过 45 天(California Franchise Tax Board)。不走安全港的人只能按事实与情节逐项举证——卖掉房子、注销选民登记、换驾照、迁走执业执照,一件都不能少。

另一个极端是华盛顿州:现行没有个人所得税,所以从西雅图搬到温哥华的人在州一侧没有尾巴;但这不是永久状态,2026 年该州已通过立法,自 2028 年起对调整后总收入超过 100 万美元的部分开征 9.9%(Washington State Department …)。

ℹ️

州税与条约的关系

加美所得税协定约束的是联邦税。各州并不都承认条约,也不都给外国税收抵免。「我用条约把联邦搞定了」不等于州也搞定了——这条在加州与纽约州尤其真实。


五、历史变革:从「自己想办法」到今天这套东西

1980 年之前,加美之间靠 1942 年的旧公约运作,条文简单,很多今天视为常识的机制并不存在。1980 年的公约是现行体系的地基,此后有五份议定书。

1983、1984 年的第一、二号议定书做技术性修补。1995 年的第三号议定书动了两处与本页有关的地方:把第 XXIV 条第 1 款重写,并新增第 9 款——本条的来源规则只能用于计算对加拿大税款的抵免,不能外溢到第三国。

1997 年第四号议定书属于制度沿革;2026 年对加拿大居民的 CPP/QPP/OAS 应按 IRS 明确的现行居住地分流处理(IRS),不能把条文字词变化推论成美国全额征税。

2007 年的第五号议定书(2008-12-15 生效)是最后一次实质修订,此后近十八年未动(IRS)。它对本页的两处影响:把利息条款整条改成居住国独占征税(加美之间的利息预扣自此为 0%,IRS);把第 XXIV 条第 5 款重写,让「假装他不是美国公民时美方本该收的税」这条上限的表述更精确(IRS(Treasury 条约文本))。

2014 年,Rev. Proc. 2014-55 让协定第十八条第七款的 RRSP 递延自动适用,并作废了此前每年都要填的选择表(IRS)。这是普通读者感受最直接的一次简化——但它免掉的只是所得计算与 3520,FBAR 与 8938 原文点名不受影响。

2020 年,Rev. Proc. 2020-17 给「特定境外税优信托」开了一条 3520 豁免路,判据是用途分类而不是账户名字:退休类、以及医疗/伤残/教育用途的非退休储蓄类(IRS)。RESP 与 RDSP 落进去了,TFSA 与 FHSA 没有。

2025 年 7 月,OBBBA 改写了美国个人税的大量参数,其中四项限时新扣除对海外美国人的适用性差别极大,见第 2.3 节与下面的自查清单。

2026 年 8 月 31 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合上了「用条约抵净投资所得税」这条路(第 2.6 节)。


六、案例

案例一 · 温哥华的双职工家庭(人物与数字均为示例)

陈先生是美国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太太只有加拿大国籍,两个孩子在本拿比出生。2026 税年他的 T4 显示雇佣所得约 12 万加元,太太约 9 万加元;两人各有 TFSA,家里给孩子开了 RESP。

加方:正常报 T1,联邦加 BC 省的实际税负远高于同等收入在美国的税负。

美方:先决定申报身份。太太不是美国人,合报意味着她要主动选择被视为美国居民、把她的全球所得也拉进美国税网——多数情况下不划算,所以陈先生按已婚分别申报

接着做排除额与抵免的取舍。他选外国税收抵免,原因有三:加方税额足以把美方税抵成零;选排除额会失去可退还的子女税收抵免;抵不完的部分可以结转 10 年。

坑在后面:他的 TFSA 在美方没有任何免税待遇,账内的股息与已实现利得要逐年进 1040;而 TFSA 里买的是加拿大上市的 ETF,那些几乎全是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还要过 Form 8621 那一关。RESP 的增值同样在美方当年计入,虽然可以走 3520 的用途豁免,但那条豁免以「所得已如实申报」为前提(IRS)——他如果多年没报账内收益,等于既欠税又欠表。

最后是孩子:两个孩子在加拿大出生,只有加拿大出生证与社会保险号。没有美国社会安全号就拿不到子女税收抵免,而且条文写死号码须在报表到期日之前签发(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不能事后补办再回头补抵免。这件事必须按报税日历倒排着办。

常见错报:把 TFSA 当成两边都免税;把 RESP 的「免报 3520」记成「免税」;等孩子上学了才想起办社会安全号。

案例二 · 素里的换房家庭(人物与数字均为示例)

李女士是绿卡持有人,住加拿大二十年。2026 年卖掉自住多年的独立屋,售价与买入价之间的增值约 60 万加元。

加方:整段持有期都是主居所,主居所豁免把这笔利得全免,加拿大税为零。

美方:§121 只免 $250,000(她单身),超出的部分是长期资本利得,按优惠税率征税;同一笔利得还是净投资所得,再叠 3.8%。她的问题不是税率高,而是没有加拿大税可以抵——加方那一边是零。

房子当年是用加元按揭买的,这会让美元口径的成本、售价与每期还款使用不同换算日。本页不再断言偿还个人住宅按揭必然另生一笔可确认的 §988 外汇损益:官方 §988(e) 对个人交易设有专门排除,并只把“个人处置非功能货币且本应确认的收益不超过 200 美元”写成明确的免认规则;它没有在这一页直接回答加拿大住宅按揭的全部事实组合。实务上先分别保留购房、出售与还款日汇率,再由跨境专业人士按债务性质判断,不拿“美方可能看到两笔”替代法条结论。

能做什么:她如果在过去几年攒下了未用的外国税收抵免结转额度,这一年正是它们唯一能派上用场的时候——但结转只能用在同一个抵免类别里,而且只能抵普通所得税,抵不了那 3.8%(第 2.6 节)。真正的对策在卖房之前:把处置分散到两个税年、或者在利得实现的同一年安排足够的加拿大来源应税所得,让抵免有地方落。

常见错报:以为「加拿大免税所以两边都免」;以为条约会兜底(2026-08-31 之后已经不会)。

案例三 · 列治文的小公司老板(人物与数字均为示例)

王先生是美国公民,在 BC 开了一家咨询公司,公司享小企业扣除,2026 年税前利润约 20 万加元,他只给自己发很少的薪水,把利润留在公司里。

加方:公司按 BC 享小企业扣除后的合并税率纳税;利润留在公司里,他个人当年不需要为未分配部分缴税。这套「留在公司里递延」的做法在 ca-corporate-03-salary-vs-dividend 有完整讨论。

美方:这家公司是受控外国公司。他要报 Form 5471,而且公司没利润也要报——申报义务的来源是信息申报条文而不是实体税法(IRS)。更重要的是当年归属所得那一层:2026 税年这套规则改了名字,同时三个参数一起动,其中 §250 扣除从 50% 降到 40%(IRS)。个人股东想拿到这个扣除,唯一路径是做 §962 选举并填对应的计算表(IRS)。

高税豁免看起来是条出路:外国有效税率高于美国公司税最高税率的 90%(即高于 18.9%)可以豁免,但它不是自动的,必须逐年做选举eCFR (GPO / National Archives))。而 BC 的 CCPC 享小企业扣除后合并税率约 11%,根本够不到 18.9% 这条线。所以「公司在加拿大交过税了」这句话在他这里救不了场。

常见错报:以为不分红就没有美国税;以为加拿大公司交了税就自动豁免;漏报 5471 而不知道那会让整张 1040 的评税时效冻住。


七、常见错报与自查清单

  1. 把 6 月 15 日当成缴款期限。 识别法:看你有没有在 4 月 15 日之前估过美方欠税并付款——自动延期只延申报,利息照算(IRS)。
  2. 只报了 1040 没报 FBAR。 识别法:FBAR 走独立系统、不随报表一起交(IRS(代 FinCEN 说明));如果你今年只登录过一个报税入口,那多半漏了。
  3. 把 RRSP、TFSA 排除在 FBAR 之外。 识别法:豁免的是美国的个人退休账户与退休计划,不是加拿大的注册账户(IRS(代 FinCEN 说明))。
  4. 用了境外所得排除额,又对同一笔收入取外国税收抵免。 识别法:这会被视同撤销排除额的选择,并触发 5 年锁定(IRS)。
  5. 选了排除额却期待拿到可退还的子女税收抵免。 识别法:两者互斥,条文层面就互斥(IRS)。
  6. 孩子没有美国社会安全号却填了子女税收抵免。 识别法:号码必须在报表到期日之前签发,且纳税人本人(合报时至少一方)也要有号(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
  7. 把加拿大的 50% 纳入率或股息毛额化金额搬到美方。 识别法:美方资本利得全额纳入、股息按实收现金——两边的应税金额本来就不该相等。
  8. 用外国税收抵免去抵那 3.8% 的净投资所得税。 识别法:官方问答页第 17 问点名不行(IRS),2026-08-31 的上诉审判决又把条约这条路也关上了(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9. 以为搬走了就没有州税。 识别法:多数州按住所判,加州给的安全港要求连续离州满 546 天且每年回访不超过 45 天(California Franchise Tax Board)。
  10. 以为 OBBBA 的四项新扣除海外也能用。 识别法:老年额外扣除能用,但递减用的调整后总收入要把境外所得排除额加回,且与非美籍配偶分别申报时整项不能用(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小费扣除只认列示在美国信息申报表上的小费,T4 不在其列(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加班费扣除只认《公平劳动标准法》第 7 条要求的加班费,而该法第 13(f) 条把在外国工作地点提供劳务的雇员整体排除在外(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Cornell LII(美国法典 29 U.S.C.))——后两项对住加拿大、为加拿大雇主工作的人是结构性失效。车贷利息扣除则不以购车地点或贷款机构在美国为条件;人在加拿大购车也要逐项核贷款是否在 2024-12-31 后发生、是否以该车第一顺位留置权担保、车辆是否全新且最终组装地在美国、是否为个人用途,并在报表填 VIN。任一条件不满足就是零;“在加拿大买”本身既不是自动合格,也不是自动排除(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
  11. 忘了社会保障协定与所得税协定是两份不相干的条约。 识别法:自雇税不是靠排除额或 Form 8833 挡掉的,靠的是覆盖证明(IRS(12))。
  12. 发现自己欠了很多年的表,于是干脆继续不报。 识别法:简化补报程序仍然存在,但资格核心是能签字证明「非故意」,且税局一开查就自动丧失资格(所在的补报体系,详见 us-intl-08-catch-up-streamlined)。拖下去只会让唯一的那扇门关上。

自查六问:两条时间线排对了吗?每一笔收入两边的口径都拆开了吗?抵免走的是哪条轨?那 3.8% 算过了吗?州一侧有没有尾巴?信息申报表清单逐条对过了吗?


术语双语表

en zh 一句机制
saving clause 保留条款 协定第 XXIX 条第 2 款:美国可当条约不存在一样对自己的公民征税;第 3 款有豁免清单,含第 XXIV 条
Article XXIV 消除双重征税条款 排定顺位与抵免规则;不受保留条款影响
re-sourcing 条约再定源 第 XXIV 条第 6 款把美国来源所得视同发生在加拿大,否则抵免限额算出来是零
foreign tax credit (FTC) 外国税收抵免 实缴外国税与限额两者取小;回抵 1 年、结转 10 年、先用最早年度
Form 1116 外国税收抵免表 第一部分七个互斥类别,跨境常用一般类、被动类与条约再定源类
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FEIE) 境外劳务所得排除额 2026 税年 $132,900;选择是粘性的,撤销后 5 年锁定
net investment income tax (NIIT) 净投资所得税 3.8%,门槛 $200,000/$250,000 不指数化,外国税收抵免抵不了
Form 1040 美国个人所得税表 法定 4 月 15 日到期;住境外者自动延至 6 月 15 日
Form 4868 申报延期申请表 6 月 15 日之前交,可再延至 10 月 15 日
FinCEN Form 114 (FBAR) 境外金融账户报告 门槛 $10,000;4 月 15 日到期、自动延至 10 月 15 日;走独立系统
Form 8938 特定境外金融资产报表 境外居住合报门槛年末 $400,000 或年内 $600,000;随 1040 交
Form 8621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信息表 加拿大的共同基金与 ETF 几乎全中;免表例外只免表不免税
Form 5471 特定外国公司信息表 义务来自 §6038/§6046;漏报会让整张 1040 的评税时效不起算
Form 3520 / 3520-A 外国信托与外国赠与申报表 起罚额是固定额与比例的较大者;RESP/RDSP 有用途豁免
Form 8833 条约立场披露表 采取条约立场而不披露,按 §6712 罚 $1,000(个人)
T1 / T1135 加拿大个人所得税表/境外财产申报表 4 月 30 日到期;T1135 与 T1 同期,注册账户内的境外资产不计入
domicile 住所 美国多数州据此判定居民身份;人搬走不等于住所改变
totalization agreement 社会保障协定 与所得税协定互不相干;保证同一份工作只向一国社保体系缴费
certificate of coverage 覆盖证明 社会保障协定的落地凭证,由本国社保机构出具
qualified foreign corporation 合格外国公司 条约国居民公司且非被动外国投资公司,其股息可享合格股息税率
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 主居所豁免 加方可能全额免税;美方 §121 只免 $250,000/$500,000
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 (CFC) 受控外国公司 加拿大 CCPC 常落此类;2026 税年归属所得规则改名并改参数
§962 election §962 选举 个人股东按公司税率课税以取得 §250 扣除的路径

40


来源

  • 加美所得税协定原文(1980 公约 + 议定书 1–5):https://www.irs.gov/pub/irs-trty/canada.pdf (IRS(Treasury 条约文本)
  • 条约文件清单(确认无新增议定书):https://www.irs.gov/businesses/international-businesses/canada-tax-treaty-documents (IRS
  • Publication 597(IRS 自己写的加美条约通俗版):https://www.irs.gov/forms-pubs/about-publication-597 (IRS
  • 境外美国人的申报期限与自动延期: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us-citizens-and-resident-aliens-abroad (IRS
  • 净投资所得税: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net-investment-income-tax (IRS
  • 净投资所得税官方问答(门槛不指数化、加回 §911、抵免不能抵):https://www.irs.gov/newsroom/questions-and-answers-on-the-net-investment-income-tax (IRS
  • Estate of Paul Bruyea v. United States, No. 2025-1563(Fed. Cir. 2026-08-31):https://cafc.uscourts.gov/opinions-orders/25-1563.OPINION.8-31-2026_2747795.pdf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 外国税收抵免的限额与结转: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foreign-tax-credit-how-to-figure-the-credit (IRS
  • 哪些外国税合格(含省级/地方所得税):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foreign-taxes-that-qualify-for-the-foreign-tax-credit (IRS
  • Form 1116 指引(七类、条约再定源、结转台账):https://www.irs.gov/instructions/i1116 (IRS
  • Publication 514(汇率折算、抵免与扣除二选一):https://www.irs.gov/publications/p514 (IRS
  • 境外所得排除额的选择与互斥项: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choosing-the-foreign-earned-income-exclusion (IRS
  • 合格外国公司与条约国清单(Publication 550):https://www.irs.gov/pub/irs-pdf/p550.pdf (IRS
  • FBAR 门槛、到期日与自动延期:https://www.irs.gov/businesses/small-businesses-self-employed/report-of-foreign-bank-and-financial-accounts-fbar (IRS(代 FinCEN 说明)
  • Form 8938 门槛:https://www.irs.gov/businesses/corporations/summary-of-fatca-reporting-for-us-taxpayers (IRS
  • Rev. Proc. 2014-55(RRSP 递延自动适用):https://www.irs.gov/pub/irs-drop/rp-14-55.pdf (IRS
  • Rev. Proc. 2020-17(境外税优信托的 3520 豁免):https://www.irs.gov/pub/irs-drop/rp-20-17.pdf (IRS
  • 社会保障协定与自雇税: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totalization-agreements (IRS)|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social-security-tax-medicare-tax-and-self-employment (IRS
  • 美方预缴门槛与安全港:https://www.irs.gov/businesses/small-businesses-self-employed/estimated-taxes (IRS
  • OBBBA 法条原文(老年扣除/小费/加班费/子女税收抵免的 SSN 要求):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PLAW-119publ21/html/PLAW-119publ21.htm (U.S. Government Publishing O…
  • 29 U.S.C. §213(f)(境外工作地点排除在加班条款之外):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29/213 (Cornell LII(美国法典 29 U.S.C.)
  • 加州居民身份安全港(FTB Publication 1031):https://www.ftb.ca.gov/forms/2025/2025-1031-publication.pdf (California Franchise Tax Board
  • 华盛顿州个人所得税现状:https://dor.wa.gov/taxes-rates/income-tax (Washington State Department …
  • 加方申报期限法源(所得税法 s.150(1)):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I-3.3/section-150.html (加拿大联邦法规库
  • 加方分期预缴到期日: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payments-cra/individual-payments/income-tax-instalments/due-dates.html (CRA
  • 加方 T1135 门槛法源(所得税法 s.233.3):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I-3.3/section-233.3.html (加拿大联邦法规库
  • 加方 T1 指南(T1135 期限与注册账户除外):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services/forms-publications/tax-packages-years/general-income-tax-benefit-package/5000-g.html (CRA
本站依据官方原文自撰 · 出处见正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