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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海外申报:FTC/FEIE、FBAR/8938、3520、5471、8621 PFIC、1040-NR、8854 弃籍 · 练习配比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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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 1040-NR:加拿大人什么时候要报美国税——ECI 累进税与 FDAP 30% 两条完全不同的路(Nonresident Alien Income Tax Return)

美国 · 海外申报:FTC/FEIE、FBAR/8938、3520、5471、8621 PFIC、1040-NR、8854 弃籍 · 练习配比 5%15,515 字约 31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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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日期:2026-09-05|本页数字口径=2026 税年(2027 年春季申报);协定税率与条约条款自 2007 年第五号议定书起未再修订,属机制层稳定项,仍按年度快照标注状态。 复核周期:本页含美国国内通胀调整数字(税阶、标准扣除对照),180 天复核一次(下次 2027-01-31);条约税率与豁免门槛机制性更强,另按 2027-09-01 复核。

这一页写给一类容易漏掉自己申报义务的读者:持 TN 或 H-1B 签证在西雅图、贝灵汉上班而人住在温哥华或素里的通勤者;在美国持有一套出租房或度假屋的加拿大业主;名下有美国上市股票分红、或曾在美国子公司工作、调回加拿大后仍持有归属中 RSU 的人;以及正在美国读书、暑期打工的国际学生。这些人的共同处境是:你不是美国税务居民,但你有一笔美国来源的收入——判断这笔钱要不要报、报在哪张表、按什么税率交,答案落在一张叫 Form 1040-NR(美国非居民外侨所得税申报表)的表上。读完这一页你应该能做到三件事:判断自己的这笔收入走的是「有效关联所得」还是「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收入」两条路里的哪一条,并知道税率与能不能扣费用因此完全不同;说清楚 W-8BEN、W-8ECI、W-9 三张自证身份表分别在什么时候该给谁;以及找到申报截止日、ITIN 申请、以及回加拿大这一侧该怎么处理这笔收入的操作顺序。

先分清这两条路,后面的规则全部挂在它上面

一名非居民外侨(Nonresident Alien, NRA)的美国来源所得,主要先区分两类,但还有法定免税及特殊资本利得等规则:有效关联所得(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ECI)——按和美国公民、居民一样的累进税率、扣完费用后课税;或者FDAP 所得(Fixed, Determinable, Annual, or Periodical)——不问费用多少,通常按毛额30%或协定税率,银行存款利息/合格portfoliointerest可国内法免税课税,一分钱费用都不许扣(IRS(12))。同一笔钱(比如出租房租金)默认落在哪一条路,往往是你自己没有主动选的结果,而这一页最重要的操作性内容之一(§871(d) 选举),就是教你怎么把默认路径从后者换到前者。


一、制度设计与底层逻辑:为什么非居民的税制要分成两条路

美国对居民与公民按全球所得课税,这一点已经在 us-core-01 讲过。对非居民外侨则反过来——美国原则上只对美国来源所得课税(IRS)。但「只管美国来源」这一句话,落地时立刻分岔成两套完全不同的机制,理解这处分岔的设计初衷,是这一页存在的第一个理由。

第一条路是有效关联所得(ECI):如果一个非居民外侨在美国「从事贸易或经营」(U.S. Trade or Business, USTB)——雇佣关系提供劳务、经营一门生意、出租一套主动管理的房产——那么与这项经营活动有效关联的收入,制度上把它当成「实质上参与了美国经济」,因此按和美国公民、居民同一套累进税率课税,也允许扣除相关费用IRS)。这条路背后的逻辑是:既然你实质性地参与了美国经济活动,制度就应该像对待任何一个在美国做生意、打工的人一样对待你——有多少净利润,就按累进税率交多少税,而不是按毛收入一刀切。

第二条路是 FDAP 所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退休金这一类「被动、周期性支付」的收入,没有伴随「实质经营」的事实,制度就不假设你和美国经济有深度关联,转而采用一种效率优先、不问细节的机制——按毛额直接扣 30%,不问你有没有相关费用、不问你的真实边际税率是多少(IRS)。这条路的设计动机是征管便利:扣缴义务人(银行、券商、租客)在付款那一刻就能算出该扣多少,IRS 不需要等你年底报表才拿到税款,也不需要审核你申报的费用是否真实。

谁与谁在博弈:不是纳税人与 IRS 的对立,而是「征管效率」与「课税准确性」之间的取舍——FDAP 的 30% 预扣制度用「牺牲准确性换效率」,ECI 的累进课税制度用「牺牲效率换准确性」。理解这一层,就能理解为什么 §871(d) 选举存在:法律给了纳税人一个主动权,让你在「效率优先的默认值」与「准确但要自己报表」的另一条路之间选择(见二.4)。

错报的法律后果不是抽象的:FDAP 所得该按 30% 扣却没扣够,扣缴义务人本身要承担连带责任;该报 1040-NR 却没报,逾期未申报的罚款机制与美国居民相同(每月 5%,封顶 25%),但非居民外侨还有一条居民没有的额外代价——申报时限拖过 16 个月,可能失去指定扣除和抵免,例外及豁免另核IRS)。16个月规则影响指定扣除及抵免,但不取消已预扣税抵免等列明项目;有保护性申报及合理善意的IRS豁免程序。连续未报时IRS通知还可能使窗口更早结束,不是逾期后所有权利必然全部丢失(irs.gov)。


二、2026 税年现行规则与数字

2.1 谁必须报 1040-NR,谁被直接推定「已经在经营」

必须报的情形有三类(IRS(12)):在美从事贸易或经营的非居民外侨;不从事贸易或经营、但有一笔美国来源收入且预扣没有覆盖全部税负的非居民外侨;以及想主张退税或扣除/抵免的人——哪怕依法本可以不报,只要想要回多扣的钱,就必须报一份真实准确的表。

留学生与受训者有一条特殊的法定推定:持 F、J、M、Q 签证在美临时停留的非居民外侨学生、教师、受训者,直接被视为已经在美国从事贸易或经营,不问金额多大、不问是否达到「实质、持续、经常」这条一般性门槛(IRS)。这意味着一个只有暑期实习工资或一小笔应税奖学金的留学生,一旦收入本身应税,几乎没有「金额太小不用报」这一说——真正的免报理由是收入种类本身不应税(境外来源、免税奖学金、特定利息,见 2.6)。

2.2 FDAP 的默认税率与协定降税率:股息 15%、利息 0%、特许权按类型分流

FDAP 起征率是 30%,但加美协定几乎把它压到了很低的水平(表 1):

收入类型 一般美国国内法(无协定) 加美协定税率(2026 现行) 协定条款
股息(一般持股) 30% 15% 第 X 条第 2 款
股息(公司股东比较项:直接持股≥10%表决权) 30% 5% 第 X 条第 2 款
利息 一般30%,国内法亦有存款/组合利息免税 通常0%,或有利息等例外另核 第 XI 条第 1 款(2007 年第五号议定书整条替换)
特许权使用费——专利、专有技术、版权 30% 0% 第 XII 条
特许权使用费——工业设备租赁、影视版权 30% 10% 第 XII 条第 2、3 款
雇佣所得(Article XV,见 2.3) ECI累进税,非统一30% 0%(满足条件) 第 XV 条

IRS。这张表三年不变:加美协定最近一次实质性修订是 2007-09-21 签署的第五号议定书,一般利息可免源国税,但或有利息、常设机构联系及超正常交易额等条件仍须核,股息、特许权税率同样未再调整——与美国国内每年指数化的税阶、标准扣除形成鲜明对比,「协定条款是名义值、不随通胀调整」本身是这一页最值得记住的一条机制性事实。)

要拿到这些降税率,纳税人必须在收款前把 Form W-8BEN(个人)交给扣缴义务人,声明自己是加拿大税务居民并援引对应条款(IRS)。这一步最常见的错报是填反了表——把本该给 W-8BEN 的场合填成了 W-9(美国人用的税号声明表),结果可能错误报1099、没有预扣或触发24%backup withholding;不是交W9就自动按NRA30%扣。须更正身份、信息单与实际税款(详见七.2)。

2.3 雇佣所得的两条豁免路径(Article XV):$10,000 封顶 vs 183 天不限额

加美协定第 XV 条给加拿大居民在美受雇所得设了两条互相独立的豁免路径(IRS),满足其中一条即可全额免税:

  • 路径一(金额封顶,不看天数、不看雇主):当年从美国雇佣所得合计不超过 $10,000,不论在美停留多少天、不论谁付的钱,全部免税。
  • 路径二(天数封顶,不看金额,但雇主必须是外国雇主):在开始或结束于该历年的任何12个月期间,在美停留不超过183天,且报酬由非美国居民支付或代表其支付且不由其美国常设机构负担、不由该雇主在美的常设机构负担,则没有金额上限,全部免税。

这两条路径对应两类完全不同的读者:一个偶尔来美国出差几天、拿一小笔加拿大雇主报销之外补贴的员工,走路径二;一个每年在美国打几周短工、总收入刚好没超过一万美元的人,走路径一。真正需要报满额累进税的,是这两条路径都够不上的人——比如全职受雇于美国雇主、常年在美居住工作的 TN/H-1B 持有者,他们的雇佣所得本身就是 ECI,按累进税率报在 1040-NR 第一页,两条豁免均不满足时。

⚠️

TN 通勤族最容易搞混的一点:你可能根本不是「非居民外侨」

实质居留测试(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SPT)有一条通勤者例外——规律往返加拿大或墨西哥须工作期间超过75%的工作日通勤等要求;合资格通勤日不计SPT(IRS)。真正符合这条例外的日通勤者(比如住素里、每天开车去贝灵汉上班当晚回家),常年下来 SPT 天数可能一直不过线,本人始终是非居民外侨,全职工资走 ECI 累进课税、报 1040-NR。但如果你工作日在美国留宿(比如周一到周五住西雅图、周末回温哥华),留宿的那些日子要全额计入 SPT——多数全职工作几个月内就会撞线,你会变成「居民外侨」,改报普通 Form 1040、按全球所得课税,这时协定第四条 tie-breaker(见 xb-01)才轮到登场,有效条约非居民可能仍用1040-NR并作必要披露,不能只凭SPT就把1040-NR排除。先判断自己是不是真的日通勤,是判断该走哪条路的第一步,不是想当然。

2.4 §871(d) 选举:把出租房从「毛租金 30%」换成「净额累进」

未构成USTB且未作选举的美国房租通常按FDAP;本身已属USTB的租金可自然成为ECI,不能统一认作FDAP——毛租金按 30%(或协定税率)扣缴,不许扣除任何费用IRS)。这对一个真实自负盈亏出租房产、有房贷利息、物业管理费、维修与折旧的业主极不划算:毛租金的 30% 往往远高于净利润按累进税率算出的税额。

配图「ECI 与 FDAP 两条路」,税率与费用扣除规则完全不同。图中文字:ECI;有效关联所得;FDAP;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收入;课税方式;按累进税率课税;通常按毛额 30% 或协定税率;费用;允许扣除相关费用;一分钱费用都不许扣;典型情形;在美国从事贸易或经营的相关收入;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退休金;出租房;§871(d) 选举后可按有效关联所得处理;未作选举且未构成 USTB 的美国房租通常按 FDAP;§871(d) 不免掉卖房时的 FIRPTA 预扣
图:ECI 与 FDAP 两条路——税率与费用扣除规则完全不同

法律给了一条主动权:非居民外侨可以按 §871(d) 选举,把美国境内房产的全部收入(租金、矿产及自然资源特许权、以及处置该房产的利得)当作有效关联所得处理。选举后可以扣除房贷利息、折旧、维修、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净所得按累进税率课税——通常远低于毛租金 30%。选举方式是在申报当年的 1040-NR 上附一份声明(列明全部美国房产、持有方式、选举依据是 §871(d) 还是某项协定),这份选择一经作出、对以后所有税年持续有效,以后撤销通常须IRS同意,非任意改变;选举当年起必须每年报 1040-NR,若逾期超过 16 个月未报,须核16个月及通知更早截止、保护性申报与豁免(IRS)。做了选举之后,给物业管理公司或租客的自证表要从 W-8BEN 换成 Form W-8ECI——继续给 W-8BEN 会让扣缴人以为你还在走 FDAP 路径,照旧按毛额扣 30%。

ℹ️

§871(d) 只管「怎么征税」,不管「卖房时的预扣」

这条选举解决的是持有期间租金收入的课税方式,与卖出该房产时买方要按 FIRPTA 预扣售价 15% 是两件不同的事(详见 xb-03-canadian-with-us-property-firpta)。做了 §871(d) 选举不会免掉 FIRPTA 预扣,两套机制并行、各管各的环节。

2.5 ITIN 与 W-7:报 1040-NR 的第一道门槛

无SSN资格且有美国联邦税号需要者按W7申请ITIN,通常随首份所得税申报交,列明例外才可独立申请。W8BEN协定利益不总要求先有ITIN:居住国FTIN可以满足部分要求,活跃交易股票债券等还有限定例外。不能一律叫加拿大证券持有人先申请ITIN,更不能为了申请号无依据提前单交W7。ITIN不提供工作许可、移民身份或社保福利(IRSirs.gov)。

2.6 F/J 学生的五年豁免与 Form 8843:豁免的是「计天」,不是「免税」

持 F、J、M、Q 签证的学生,在头五个日历年(入境当年即算第一个日历年,不是满 365 天才算一年)属于「exempt individual」——这五年里在美的日子一律不计入实质居留测试IRS)。五年后通常计天,但能证明无永久居留意图且实质遵守签证要求者可能继续适用学生例外,须核全部事实。J 签证的教师与研究学者适用的是另一套「过去六个日历年中两年」的规则,门槛与学生不同,两者不能混用同一个「五年」的数字(IRS)。

这条豁免免的是「计天」,不是「免税」——名字容易让人误解。一个用满五年豁免的留学生,只要有应税收入(工资、应税奖学金部分),仍然要报 1040-NR;豁免只是保证他不会因为在美停留太久而被误判成居民外侨。要主张这条豁免的天数,必须随申报表附上 Form 8843——即使当年没有其他应税收入、不需要报 1040-NR,也要单独寄一份 8843,逾期通常失去免计日主张,但有明确且令人信服证据证明合理知晓及重大合规行动等例外(irs.gov)。

2.7 申报截止日:4 月 15 日还是 6 月 15 日,看有没有预扣工资

非居民外侨的申报截止日分两种(IRS):如果是雇员、拿的是要预扣美国所得税的工资,截止日是税年结束后第 4 个月 15 日(日历年报税人通常就是 4 月 15 日);否则截止日推迟到第 6 个月 15 日(通常是 6 月 15 日)。这一条与美国公民/居民境外申报的「自动延到 6 月 15 日」规则外观相似、机制完全不同——境外美国人那条是主动给的延期优待,非居民外侨这条是基于收入性质的截止日分流,判断依据是「有没有预扣工资」,不是「人在哪里」。赶不上截止日的,可以用 Form 4868 申请自动延期,但延期只延长申报,不延长缴税。

2.8 州税:华盛顿现在没有,但不是永远没有;加州则要另算一份

联邦层面的 1040-NR 之外,通勤或持有美国房产的读者还要判断州这一层。华盛顿州现行没有个人所得税Washington State Department …)——在西雅图、贝灵汉上班的通勤者,联邦报完 1040-NR 之后不需要再报一份华盛顿州个人所得税表。但这不是一条永久规则:华盛顿州议会已通过 SB 6346,2028 年 1 月 1 日起对调整后总收入超过 100 万美元的个人/联合申报家庭开征 9.9% 的州所得税,2029 年报首份——绝大多数普通通勤者不受影响,但高收入人群需要提前知道这条即将生效的变化(Washington State Department …)。

加州则完全是另一套机制。持有加州出租房或在加州公司工作产生 RSU 归属的非居民,达到加州申报门槛或其他申报条件才须报 Form 540NR;加州不是「California 收入单独套加州税率表」,而是先按你全年全球收入算出「如果整年是加州居民」应交多少税,得出一个有效税率,再把这个有效税率乘到加州来源收入上California Franchise Tax Board)。这意味着申报表上要完整披露境外(含加拿大)收入用于算率,即使那部分收入本身不落入加州应税范围。


三、实务流程:一笔美国来源收入从发生到报完税的完整链条

第一步,判断所得类型。 先问「这笔钱有没有伴随我在美国的实质经营活动」——受雇提供劳务、主动出租并管理房产(或已做 §871(d) 选举)、经营生意,答案是有,走 ECI;股息、利息、被动出租未选举、退休金一类,走 FDAP。这一步判断错了,后面所有表格、税率、扣除都会跟着错。

第二步,给对自证表。 ECI 场合给 W-8ECI;FDAP 场合、想要协定降税率给 W-8BEN;如果是美国雇员填的是 Form W-4(工资预扣)而不是 W-8 系列。给错表(尤其是该给 W-8BEN 却给了 W-9)是本页七.2 列出的第一大错报。

第三步,申请 ITIN(如果还没有)。 用 Form W-7,按随报税表及列明例外程序准备,不能假定所有协定待遇先需ITIN(二.5)。

第四步,按天记录、按截止日归表。 通勤族记清楚哪些日子是「当日往返未留宿」(不计 SPT)、哪些日子留宿美国(要计 SPT);出租房业主决定要不要做 §871(d) 选举并在选举当年的 1040-NR 上附声明;留学生附 Form 8843。截止日按二.7 判断是 4 月 15 日还是 6 月 15 日。

第五步,核对 1042-S 与实际预扣。 年初收到银行、券商、租客寄来的 Form 1042-S,核对上面记录的预扣税率是不是协定降税率——如果扣缴人没拿到你的 W-8BEN 或拿到了却没正确适用,1042-S 上会显示按 30% 全额预扣,这时报 1040-NR 的 Schedule NEC 可以把多扣的部分要回来。

第六步,回加拿大这一侧申报并抵免。 见第四节。


四、联邦之外:这一层收入在加拿大那边怎么走

美国联邦层面的义务讲完了,但一名加拿大税务居民不会因为在美国报了 1040-NR 就免去加拿大这一侧的义务——加拿大按全球所得课税,须按加拿大规则将应计全球收入换加元申报,不能原样抄美国金额,因为收入性质、税基及免税条件可能不同(呼应 us-core-01 的居民课税原则)。真正的操作要点在于怎么避免同一笔钱被两边各征一次:

  • 外国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 s.126):按加拿大126判断的合资格外国所得税;ECI是美国分类,不决定加拿大营业/非营业FTC分类可以在加拿大这一侧申报抵免,但上限是这笔美国来源所得本该在加拿大缴纳的税额,抵免额不能超过这个上限(加拿大联邦法规库)。如果美国那边因为没有正确适用协定税率而多扣了(比如未正确提交W8BEN导致股息按30%而非15%扣缴),多扣的部分要先在美国那边靠 1040-NR 报表退回来,而不是指望加拿大这边超额抵免——抵免机制不会替你补回美国那边多扣的钱。
  • T1135 申报:如果这笔美国资产(出租房产做了 §871(d) 选举、或归属后实际持有的美国股份;未归属RSU承诺不能直接当已持外国股份、境外证券账户)属于「specified foreign property」且成本合计超过法定门槛,还要单独报 T1135(呼应 ca-residency-04);纯自用、非产生收入的度假屋一般不算在内,一旦转为出租产生收入就要重新判断。
  • RSU 的跨境归属:曾在美国子公司工作后调回加拿大、RSU 在调回后才归属的读者,归属时的所得原则上要按归属期内在美国境内工作的天数占比切出对应比例,视为美国来源所得,其余部分才是加拿大来源——这是国际税收里「多年期薪酬按服务地天数分配来源」的一般原则,具体切分比例与两地各自的申报义务,建议核对雇主提供的分税单或咨询跨境税务师,本页不展开精确算法。

五、历史变革:从「学界少数条款」到「协定第五号议定书」

利息条款扩大一般源国免税,但保留例外。 1980 年原始条约的利息条款设有若干限制与例外,2007 年第五号议定书把整条利息条款整体替换,改为居住国独占征税、来源国税率降为 0%(IRS)——这是加美协定近二十年来对 FDAP 待遇最大的一次实质性放宽,此后再无修订,也是本页表 1 里「利息 0%」这个数字为什么能连续多年不变的直接原因。

NRA 的个人豁免额,从「有一笔」到「永久为零」。 2018 年前,非居民外侨在从事 USTB 的前提下,本可以像居民一样主张一笔个人豁免额(2017 年税年约 $4,050);2017 年底通过的 TCJA 把这笔豁免额在 2018–2025 税年间整体降为零,2025 年 OBBBA 生效后把这一取消永久化(呼应 us-core-01)。考试口径写作的 2024 税年,这条已经是「零」,但很多沿用更早年份坊间说法的读者仍以为 NRA 能扣一笔个人豁免额——现行规则下这条早已不存在,且不会随任何「日落到期」恢复。

标准扣除的例外从未扩大到加拿大。 1040-NR 表 Line 12 的默认设计是只能走 Schedule A 逐项扣除,历史上唯一的成文例外是美国-印度协定第 21(2) 条给符合印度条约先前居民及学习培训条件者的待遇,非仅按国籍(IRS)——这条例外自设立以来从未扩展到其他国家,加美协定也没有对应条款。这意味着不管美国国内的标准扣除数字涨到多高(2024 考试口径年 $14,600、2025 年 $15,750、2026 年现行 $16,100,单身/已婚分报口径),仅凭加拿大国籍/居民身份不能用该印度条约例外;个人先前印度居住等事实仍须核,这是本页第二个三列表要单独强调的对比。

对比项 2024 税年(考试口径) 2025 税年 2026 税年(现行) 状态
美国居民标准扣除(单身/已婚分报,仅作对照) $14,600 $15,750 $16,100 已生效(OBBBA 两次上调,IRS
仅凭加拿大身份可否在1040-NR套标准扣除 不可 不可 不可 已生效,长期不变(协定无对应条款,IRS
加美协定利息税率 0% 0% 0% 已生效,自 2007 年第五号议定书起未再修订

(三列均出自 IRS(123)。这张表刻意把「每年都动的数字」与「协定层面几十年不动的数字」并排列出,本身就是这一页想强调的机制性对比。)


六、案例分析

案例一:贝灵汉通勤的 TN 工程师(人物与数字均为示例)

Dara 持 TN 签证,受雇于贝灵汉一家软件公司,住在素里,每天开车过境上班、当晚回家,全年没有一次在美国留宿。适用规则:她的通勤日不计入实质居留测试(二.3 提示框),本人始终是非居民外侨;工资是雇佣所得,全职受雇不满足第 XV 条的两条豁免路径(工资超过10000且由美国雇主支付,第二通道的雇主条件不满足),所以按 ECI 累进税率报在 1040-NR 第一页,不走 FDAP 的 30% 预扣。算出的数:假定全年工资92000,并另有可证明的合资格ScheduleA扣除12000,示例应税所得80000;不凭NRA身份凭空给一万多扣除,按累进税率算出联邦税;华盛顿州现行无个人所得税,不必再报一份州表。常见错报:Dara 起初以为「加拿大人在美国打工肯定要交州税」,多花时间去查根本不存在的华盛顿州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她把在美国缴的联邦税额,回加拿大 T1 上按 s.126 申报外国税收抵免。

案例二:贝灵汉度假屋出租的温哥华夫妇(示例)

温哥华的 Marcus 与 Priya 在贝灵汉附近有一套度假屋,常年出租,本例假定服务与活动本身未构成USTB。适用规则:不做任何选举的默认待遇是,物业管理公司按毛租金的 30% 预扣(协定对房产租金没有单独降税条款,仍按 FDAP 一般规则),不许扣除任何费用;两人算过一年毛租金 $42,000、房贷利息与折旧维修合计约 $27,000,净利润只有 $15,000 出头,30% 毛额预扣意味着白白多交税。算出的数:做 §871(d) 选举后,改按净额 $15,000 累进课税,税额远低于毛租金 30% 的 $12,600;选举当年起必须每年报 1040-NR,并把给物业管理公司的表从 W-8BEN 换成 W-8ECI。常见错报:两人一开始沿用给股息账户用的 W-8BEN,物业管理公司误以为他们仍走 FDAP 默认路径,继续按毛租金扣 30%——这笔差额要等报完 1040-NR 才能要回来。日后若决定卖掉这套房,买方按 FIRPTA 预扣售价的 15% 是另一件事(见 xb-03),与 §871(d) 选举互不影响。

案例三:在加州读书的国际学生(示例)

Wei 持加拿大护照、F-1 签证在加州一所大学读研究生,2026 年是她入境的第三个日历年,暑期在校内实验室有一份带薪助研工作,另有一笔部分应税的奖学金。适用规则:她仍在五个日历年的「exempt individual」窗口内,在美天数不计入 SPT,本人是非居民外侨;F 签证学生被直接推定已构成 USTB,助研工资与应税奖学金部分都要报 1040-NR,并附 Form 8843 主张豁免天数。算出的数:她的加州来源收入若达到门槛,还须 Form 540NR,加州按「先算全球收入的有效税率、再乘到加州来源收入」计税,用于算率的是Wei本人(及实际申报身份要求的配偶等)全球收入,不是父母整个家庭的收入;本人境外收入进入算率,不是让加州直接对那部分收入征税。常见错报:Wei 起初以为「奖学金不用报税」,没意识到超出学费与必要费用的部分是应税奖学金;也差点漏报了 Form 8843——她原本以为没有应税收入的年份才需要附这张表,实际上主张豁免天数这件事本身,不论当年有没有其他应税收入都要报。


七、常见错报与自查清单

  1. 拿到 1042-S 就以为「税已经扣完,不用再管」。 识别方法:账户里明明被扣了 30%,但你符合协定降税率条件(比如股息该扣 15%)。1042-S 只是记录了扣缴人实际扣了多少,不等于扣对了;多扣的部分只能靠报 1040-NR 主动要回来,不会自动退还。

  2. 该给 W-8BEN 时给了 W-9。 识别方法:年底收到的是 1099 而不是 1042-S。W-9 是美国人用的表,一旦给错,扣缴人会把你当美国人处理——可能完全不预扣、也可能税务定性从此混乱,年底对账时才发现问题,补救成本远高于一开始就给对表。

  3. 把「通勤」和「留宿工作」混为一谈。 识别方法:全职受雇于美国雇主、工作日常年留宿美国,却仍按非居民外侨报 1040-NR。留宿的日子要计入 SPT,几个月内多半会撞线变成居民外侨,须再核条约非居民等规则后确定1040或1040-NR。

  4. 出租房从不做 §871(d) 选举,年年被扣毛租金 30%。 识别方法:物业收支明明有房贷利息、折旧等大额费用可扣,却从没申报到任何一张 1040-NR。默认待遇对真实有成本的出租房几乎总是吃亏。

  5. 在 1040-NR 上填了标准扣除。 识别方法:Line 12 填的不是 Schedule A 逐项扣除的合计数。除非满足美国-印度协定第 21(2) 条(按先前印度居民等条件而非仅国籍),1040-NR 没有标准扣除这一说。

  6. F/J 学生以为「豁免个人」等于「收入免税」。 识别方法:有应税奖学金或工资,却因为自己是「exempt individual」而完全不报表。豁免的是计入实质居留测试的天数,不是收入本身的应税性。

  7. 只报了美国这一边,没把这笔收入并入加拿大 T1。 识别方法:报完 1040-NR 就此打住,加拿大申报表上完全看不到这笔收入。加拿大居民的全球课税原则不因为在美国报过税就失效,正确做法是并入 T1 申报再用 s.126 申请外国税收抵免。

  8. 默认华盛顿州和所有州一样没有州税。 识别方法:在加州有收入却从没报过 540NR。九个不征个人所得税的州只是少数,判断要落到具体的州,不能以一概全,而且华盛顿本身也已经立法在 2028 年对高收入群体开征新税。


术语双语表

English 中文 一句机制
Nonresident alien (NRA) 非居民外侨 按国内居民测试与适用条约等规则为非居民的外国个人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ECI) 有效关联所得 与在美经营活动有效关联的所得,按累进税率、可扣除费用
Fixed, Determinable, Annual, or Periodical (FDAP) 固定或可确定的年度或定期所得 股息、利息、租金等被动所得,按毛额 30%(或协定税率)课税,不许扣除
U.S. Trade or Business (USTB) 在美从事贸易或经营 判断是否落入 ECI 的门槛,一般要求「实质、持续、经常」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 (SPT) 实质居留测试 当年≥31 天且三年加权≥183 天即构成美国税务居民
Commuter exception 通勤者例外 规律往返加拿大/墨西哥、当日不留宿的通勤日不计入 SPT
Exempt individual 豁免个人 F/J/M/Q 签证的学生/教师/受训者,在美天数不计入 SPT,非「收入免税」
Form 1040-NR 非居民外侨所得税申报表 有预扣工资 4 月 15 日截止,无预扣工资 6 月 15 日截止
Schedule NEC (Form 1040-NR) 非有效关联所得附表 专报 FDAP 一类不与美国经营活动关联的所得
Form W-8BEN 外国受益所有人身份证明表 个人主张协定降税率时交给扣缴义务人
Form W-8ECI 有效关联所得豁免预扣声明表 做了 §871(d) 选举等 ECI 情形下交给扣缴义务人,替代 W-8BEN
Form W-9 美国纳税人身份证明表 美国人专用,非居民外侨误填会被当美国人处理
Form W-7 / ITIN 个人纳税识别号申请表/识别号 无SSN资格者按需要申请;部分条约扣缴可用外国TIN或适用例外
§871(d) election 房产收入净额选举 把美国房产收入从 FDAP 毛额待遇改为 ECI 净额累进待遇,选后持续有效
Article X (dividends) 第 X 条(股息) 一般 15%,母子公司直接持股≥10% 降至 5%
Article XI (interest) 第 XI 条(利息) 一般利息0%,或有利息和PE等例外另核
Article XII (royalties) 第 XII 条(特许权使用费) 专利/专有技术/版权 0%,工业设备租赁/影视版权 10%
Article XV (dependent personal services) 第 XV 条(受雇个人劳务) 金额不超过10000,或任意有关12月≤183日并满足雇主及PE承担条件
Form 8833 协定立场披露表 按301.6114-1和8833指引核披露及豁免,不凭金额大一条判(IRS
Form 8843 免计天数声明表 F/J/M/Q 学生与交流访问者用,与主张豁免天数绑定,不论当年是否有其他应税收入
FIRPTA 外国人处置美国不动产预扣 卖房时按售价 15% 预扣,与持有期间 §871(d) 净额选举是两件事
Foreign Tax Credit (s.126) 外国税收抵免 加拿大居民就美国已缴税额申报抵免,上限为该所得本该在加拿大缴的税
Effective tax rate method (California) 有效税率法 加州对非居民按全球收入算出有效税率、再乘到加州来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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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NRA withholding(30% 起征、W-8 表族):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nra-withholding (IRS
  • 非居民外侨课税总览(ECI/FDAP 分流、申报截止日、16 个月规则):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taxation-of-nonresident-aliens (IRS
  •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 (ECI):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effectively-connected-income-eci (IRS
  • FDAP 定义与不许抵扣: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fixed-determinable-annual-or-periodical-fdap-income (IRS
  • Tax Treaty Table 1(股息/利息/特许权税率):https://www.irs.gov/pub/irs-lbi/tax-treaty-table-1.pdf (IRS
  • Tax Treaty Table 2(Article XV 雇佣所得两条豁免路径):https://www.irs.gov/pub/irs-lbi/tax-treaty-table-2.pdf (IRS
  • 美国房产收入 §871(d) 净额选举: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nonresident-aliens-real-property-located-in-the-us (IRS
  • ITIN 总览: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dividual-taxpayer-identification-number (IRS
  • Alien residency examples(F-1 五年豁免示例):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alien-residency-examples (IRS
  • 实质居留测试(含通勤者例外):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substantial-presence-test (IRS
  • 更紧密联系例外: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closer-connection-exception-to-the-substantial-presence-test (IRS
  • 华盛顿州个人所得税(现行无,2028 年新税):https://dor.wa.gov/taxes-rates/income-tax (Washington State Department …
  • 2025 Form 540NR Booklet(加州有效税率法):https://www.ftb.ca.gov/forms/2025/2025-540nr-booklet.html (California Franchise Tax Board
  • Instructions for Form 1040-NR(Line 12 标准扣除例外仅限印度条约):https://www.irs.gov/instructions/i1040nr (IRS
  • 加美所得税协定原文(1980 公约 + 议定书 1–5):https://www.irs.gov/pub/irs-trty/canada.pdf (IRS(Treasury 条约文本)
  • 条约文件清单:https://www.irs.gov/businesses/international-businesses/canada-tax-treaty-documents (IRS
  • Publication 597(加美协定说明):https://www.irs.gov/forms-pubs/about-publication-597 (IRS
  • Form 8833:https://www.irs.gov/forms-pubs/about-form-8833 (IRS)|Form 8840:https://www.irs.gov/forms-pubs/about-form-8840 (IRS
  • 绿卡测试: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alien-residency-green-card-test (IRS
  • 美国税务居民身份判定总览: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determining-an-individuals-tax-residency-status (IRS
  • Working Families Tax Cuts – Individuals and workers(2025/2026 标准扣除对照):https://www.irs.gov/newsroom/working-families-tax-cuts-individuals-and-workers (IRS
  • IRS releases tax inflation adjustments for tax year 2026(IR-2025-103):https://www.irs.gov/newsroom/irs-releases-tax-inflation-adjustments-for-tax-year-2026-including-amendments-from-the-one-big-beautiful-bill (IRS
  • ITA s.126(外国税收抵免):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I-3.3/section-126.html (加拿大联邦法规库

所得分类与预扣分类不同:F/J/M/Q合资格非劳务奖学金应税部分可按14%或较低协定率预扣,最终ECI所得仍按适用规则报;另有NRA实际在美183日的非ECI资本利得特殊规则,不能把一切收入只分成“ECI或FDAP30%”(irs.gov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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