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讲清楚了分离基金为什么能有保证;这一篇要回答的是另一个问题:拿到一份真实合同,哪一条是保险公司必须兑现的,哪一条是保险公司自己定的、每家公司都不一样。这正是考纲把"落实推荐方案"与"保障期内服务"分开考的原因——柜台工作的大部分错误不是算错保证金额,是把"合同条款"和"保险公司自定的行政规则"混为一谈。读完这一篇,你要能做三件事:逐项区分一份 IVIC 合同与一份年金合同里哪些条款写死、哪些可协商;讲清楚到期理赔与身故理赔为什么走两条不同的手续;以及说清楚 BC 在这一章里的两处特例——分别核 DSC 的市场行为依据与 POA 的具体授权边界。
一、制度设计与底层逻辑:合同条款回归哪部法律
分离基金(IVIC)的三方角色——持有人、受保人、受益人——以及保证机制的法理基础,seg-ch02-segregated-funds 已经讲透,这里不重复。这一篇要往下一层:这份合同的具体条款,法律上受谁约束?
答案分两半,且两半分工不同:合同条款本身——谁能当受益人、受益人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受益人先于受保人身故怎么办、保险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免责付款——回归的是 BC《Insurance Act》第三部分(人寿保险)。这部法律不是分离基金专属的,它和普通寿险合同同源,因为分离基金在法律上就是一份保险合同。几条与本章关系最密切的条文:受益人指定的一般规则、不可撤销受益人未经其本人同意不得变更、受益人先于受保人身故时份额如何在生存受益人间分配、指定合格受益人后保险金免受持有人债权人追索、以及保险公司在收到影响权益的文件前依现有记录付款即可免责。这几条不是分离基金专属条款,是整个人寿保险合同法律体系的地基,IVIC 只是站在这块地基上加了一层"市值浮动的保险赔付"。
但市场行为监管走的是另一部法律。分离基金 DSC(递延销售费)禁令用的执法工具是《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FIA),不是《Insurance Act》——seg-ch02-segregated-funds 已详细展开这条分野,本篇第二节会用一张三列表简要复核,因为它直接决定了下面"合同变更"一节该往哪本法里找答案。
申请环节的两项投资者义务与一处例外。投资者要做两件事:如实提供信息、按约出资。申请表通常要求持有人本人签字,其中一种代签情形是持有人由有效财产授权书(Power of Attorney for property,POA)代理人代表——此时代理人可以代签申请表,但是否有权代为指定受益人,考试口径明确提示需要另外寻求法律意见,不能想当然认为"能签申请表就能指定受益人"。
注册与非注册的结构性差异,决定了合同里哪些角色可以分开。注册账户(RRSP/RRIF/LIRA 等)强制要求持有人与受保人是同一人,不可转让、不可用作抵押;非注册账户则允许持有人与受保人分离,且本节个人 IVIC 的候补受保人选项依非注册合同办理;RRIF/TFSA 的配偶继任安排须另按账户及合同确认——在初始受保人生前指定,待其身故后依合同由另一人接替,合同延续至最后一位在世受保人身故才触发死亡给付。这条规则的直接后果是:注册合同一旦指定受保人就不能更改,也没有候补受保人这个选项,因为持有人=受保人是强制绑定的,改受保人等于改持有人,那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手续。
年金合同与 IVIC 都须核法律及合同,但流动性不同。传统固定给付年金通常一经购买便难以更换类型或退回本金;FCAC 也明确提示合同可能提供冷静期或起付后的付费取消权。因此应说明该份合同是否允许撤销或部分变现,不能宣布所有年金除受益人外一律不能改。积累年金的到期、续期、转换或提前提款条件另看合同,市场价值调整也并非每份合同必然扣款。
一张表说清楚:IVIC 合同十项条款,逐条对照
| 条款维度 | 具体内容 |
|---|---|
| 当事人 | 持有人(policy owner)/ 受保人(annuitant)/ 受益人(beneficiary)三方可分离;non-registered 合同另可指定候补受保人(contingent annuitant) |
| 保证条款 | 到期保证与身故保证各自的比例(如 75%/100%)一旦选定即写入合同;保证基数=存款累计额,因 reset 上调、因 withdrawal 下调 |
| 重置(reset) | scheduled / unscheduled / automatic 三种;到期重置可能提高保证并顺延保证日;仅身故保证重置未必改变到期日;具体公式按合同;保险公司可设年龄上限 |
| 到期日 | 首笔存款起算最短 10 年;分批注资情形下,可按存款日、合同日或受保人年龄起算,先核具体合同 |
| 费用与 MER | MER 含维持保证的保险费用部分;另有短线交易费(90 天内 switch)、超额 switch 的提款手续费;DSC 已于 2023-06-01 起禁用于新合同 |
| 退保与犹豫期 | 所引合同从实际收到确认与邮寄后第 5 个营业日两者较早者起,2 个营业日内可书面撤回;退款=已投入金额与撤回请求次一估值日基金价值两者较低者 |
| 受益人 | 由持有人指定,可 revocable / irrevocable;按法定有效文书及其条件判断效力,保险人收件前付款免责另核;irrevocable 变更须其本人同意 |
| 转让 | Registered 合同不可转让、不可抵押;Non-registered 合同可转让、可用作抵押物 |
| 死亡给付 | 受保人身故触发,金额=市值与身故保证取高者;由受益人或遗产代表申领,须提供令保险人满意的死亡及领取资格证明 |
| 合同变更 | 变更受益人、地址、POA 状态等须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多数按法定有效文书及其条件判断效力,保险人收件前付款免责另核 |
一张表说清楚:年金合同六项条款,逐条对照
| 条款维度 | 具体内容 |
|---|---|
| 年金开始日 | 给付型年金(payout annuity)即期生效;累积型年金(accumulation annuity)到期后可转换为给付型;具体启动日由合同约定 |
| 给付频率 | 常见为月付,考试口径未强制规定唯一选项,属合同/保险公司设计 |
| 保证期(guarantee period) | 决定受益人是否有权领取及领取金额;结束后受益人无求偿权;纯单生且无任何身故退款选项时通常无余额,其他身故保证另核 |
| 联合遗属 | 联合末存年金(joint and last survivor annuity)需指定年金受领人+联合受领人(co-annuitant);第一位身故后第二位成唯一受领人;本栏保证期余额通常须待第二位身故且仍在保证期内;退款等选项另判 |
| 可转让性 | 注册年金(owner=annuitant 强制)通常不可转让;资金来自 locked-in pension 的合同,死亡给付可能法定归属配偶,除非配偶已签 spousal waiver |
| 替换与撤销 | 传统给付型年金通常不可随意退改;冷静期或起付后付费取消依合同;累积型年金提前提款可能有 MVA |
两栏对照:哪些是保证条款,哪些是保险公司自定的行政规则
| 保证条款(合同写死或法律强制) | 非保证/保险公司自定或可协商 |
|---|---|
| 到期与身故保证比例(一旦选定即写入合同) | 每年免费 switch 次数(各保险公司自定) |
| 保证的动态计算规则(reset 上调、withdrawal 下调) | Reset 年龄上限与次数限制(各保险公司自定) |
| 犹豫期解约权(2 个营业日+邮寄后 5 个营业日视为收悉) | 短线交易费/频繁交易费的具体费率(写在 Fund Facts,各基金不同) |
| 五类动作须投资者确认(购买/switch/reset/提款/终止) | MER 与保险费用的具体比例(各基金不同) |
| 不可撤销受益人的变更须其本人同意 | 受益人是否可撤销,由持有人在申请时自行选择 |
| 纯单生且无保证期或其他身故返还选项时,通常没有身故余额 | 是否提供无保证期选项(各保险公司/各产品线自定) |
| 到期款归有权持有人,身故款归有权受益人或遗产;POA 是代办权限 | 具体所需的 POA 表格格式与内部审核流程(各保险公司自定) |
✕
"合同变更"必须书面且由保险公司制作,口头约定一律无效
年金合同的批注/附加条款(amendment/addendum)——用来豁免某条款或更正错漏——必须由保险公司书面制作并由投保人签字才生效。代理人与客户口头达成的任何"特殊安排",只要没有落到这份书面批注上,在法律上等于不存在。这条纪律同样适用于 IVIC 合同的日常维护:受益人变更、地址变更等都要求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受益人文书须符合法定形式,地址等行政变更则按保险人处理规则,不宜共用一个“签字即生效”的答案。
二、2026 现行政策与数字:考试口径写的和现在不一样的地方
双口径表:分离基金 DSC 禁令的法律依据(seg-ch02-segregated-funds 已详细展开,此处只复核与合同条款相关的一句)
| 考试口径 2022 说 | 2026 现行 | 考场答·柜台做 | |
|---|---|---|---|
| DSC 是否合法 | "预期会取消",尚未生效 | BC 自 2023-06-01 起禁止保险人发行附 DSC 的新 IVIC;全国协调目标与各地法律分别判断 | 若样题按考试口径语气问现状,答"监管正在推动淘汰";若问现在能不能卖,答不能 |
| BC 的执法依据 | 未提及具体法律条文 |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ct》(FIA) s.244(2)(e)(ii),BCFSA 2023-05-18 发布 Regulatory Statement 23-015 下令 | 市场行为监管走 FIA;合同条款本身(受益人、免扣押、变更手续)仍回归 Insurance Act——这条分工是本篇与前篇共同强调的重点 |
| 旧合同 | — | 2023-06-01 前已售出的含 DSC 合同,赎回时间表可正常走完,期限按既有单位购买日及 DSC 表逐笔核实,没有本页已核的统一清零年 | 客户手上的旧合同不受禁令影响 |
总成本披露(TCR)对合同年度对账单的影响——分离基金合同明确在覆盖范围内(原文已核实)
2026 年起生效的 CSA/CCIR/CISRO/CIRO 联合总成本报告新规(TCR)要求投资产品年度对账单同时用百分比与实付加元两种口径披露费用,2027 年初投资者首次收到新格式报告。分离基金合同(IVIC)已被 CSA/CCIR 2023-04-20 联合指引明确纳入 TCR 覆盖范围,并要求在保证成本未计入其他费用时,对共同基金没有的"保证成本合计($)"一项上单独披露(CSA(加拿大证券管理局)与 CCIR(加拿大保险监管者… 原文已核;BC 2025-12-10 采纳全国整合指引,Insurance Council of British…)。本次证据确认的是 IVIC;不能仅凭指引名称推断所有年金合同均被排除,其他年金产品的披露要求须另按产品及适用规则核对。柜台遇到客户问"我的分离基金合同年报格式会不会变",可以肯定地答"会,2027 年初起按新格式披露"。
长青不变的部分
撤回权的时钟、重置或提款的保证调整、到期与身故证明要求都须回合同及适用法律。本页所引 iA/Manulife 合同采用“实际收到确认与邮寄后第 5 个营业日两者较早者,再加 2 个营业日”的撤回窗口;不能把这些数字当作无需来源的永久通则。
三、实务流程:从申请到理赔,谁在哪一步做什么
申请与交付阶段。考试口径示范专人或挂号邮寄交付;现行合同也可能依法约定电子交付,须留有效同意及交付证据,随附信息文件夹(information folder)、Fund Facts 与合同确认书;若交付材料含回执,回执须完成签署并有见证人签字后寄回保险公司。完成购买、switch、reset、提款、终止合同这五类动作,保险公司都必须取得投资者的确认,口头指示与书面指示同样具有约束力——这条前篇已经提过,这里补一句实务细节:确认不是销售环节的终点,代理人在合同存续期间的持续服务义务(监控客户处境变化、监控产品、年度回顾)才刚开始。
转换(switch)与重置(reset)的操作细节。Switch 分排期式(scheduled,通常年末自动执行、免手续费,但保险公司可取消或改派)与临时式(unscheduled,随时可申请)。每家保险公司每年提供若干次免费 switch,超出后可能收提款手续费;若在购买后 90 天内进行 switch,可能被收短线交易费(考试口径举例 2%)或干脆不被允许——2026 年真实市场的 Fund Facts 文件证实了这条机制仍然有效(下一节"2026 市场"会给出具体数字)。非注册合同的 switch 通常构成税务处置;注册合同内部转换不按同一方式逐次申报资本利得,超过调整成本基础的部分要计入当年资本利得,与是否收手续费无关。Reset 同样分排期式、临时式、自动式三种,须区分到期保证重置与仅身故保证重置;只有合同规定重订到期日时才延长,例如假设 10 年到期重置重新等 10 年,保险公司通常对 reset 设年龄上限(考试口径举例 80 岁),原因是过了这个年龄段的死亡率陡增,保险公司大概率要补足身故保证与市值的差额。Switch 也可能同时触发 reset,第六节案例一会完整演示这个组合后果。
10 年到期时的三选一。到期时合同价值可选择现金领取、购买年金、或续保进入新保证期;续保的初始投入 = 市值与保证金额两者取高者(若市值低于保证,按保证值续保),死亡给付保证延续。
理赔阶段:到期理赔与身故理赔走两条不同的手续。到期理赔由持有人本人或其 POA 代理人申请,不需要提供死亡证明——这是自动结算的契约义务,到期日一到即完成,不要求投资者主动申请才能拿到保证补足款。身故理赔由受益人或遗产代表(executor/administrator,魁北克称 liquidator)申报,需提供合同号、申报人签字、代理人姓名与编号、死亡证明或主治医生证明(Attending Physician's Statement),保险人可要求死亡证书等资料,是否须原件按其合法证明要求判断;若死亡发生在境外可能需要额外文件。两类理赔的保证金额计算逻辑相同:保证=存款的约定百分比,因 reset 上调、因 withdrawal 下调,市值与保证取高者支付。
POA 在理赔中的权限边界。 代理人须核授权书效力、范围、合同及是否符合本人的利益;不得将任何来件一律当作本人有效指令。考试口径 AMF 9e 2022 提到 BC 受益人例外,现行规则是:BC《Power of Attorney Act》s.20 对持续授权代理人作出限定:变更本人已有受益人指定须法院授权;更新、替换或转换类似文书时,可依条件沿用本人有能力时指定的同一受益人;另建文书时的新指定限本人遗产。代签申请表不等于可任意换受益人。
年金合同的专属实务:FINTRAC 对完全由合资格养老金直接转入、完全由团体寿险赔款购买、注册年金等列有分别适用的身份核实例外;不能省略“完全”“直接”或把它解释为豁免可疑交易义务,大额现金与虚拟货币另核。年龄证明仍是合同事项。身故给付须看保证期、退款选项与联合结构,锁定养老金还可能有配偶优先权及豁免文件。累积型年金提前退保是否收 MVA、如何计算正负调整,依合同及利率条件判断,不能只凭“提前”二字断定一律扣款。
四、2026 市场:读一份真实 Information Folder 的顺序
这一节回源核实了三家全国性保险公司当前在售的分离基金产品线,全部来自各自官网 2023–2026 年发布的现行 Information Folder 与 Fund Facts 原件,不是二手转述:
- Manulife(The Manufacturers Life Insurance Company)· GIF Select:保证档位分 InvestmentPlus 75/75 与 75/100 两级,它对应的正是本课反复讲的"到期保证/身故保证可以不对称"这个概念。2026 年官方 Fund Facts 显示,90 天内提前赎回或转换收取 2% 的短线交易费(Early Withdrawal Fee)、年内 switch 超过 5 次收 2% 频繁交易费——这与考试口径"90 天内 switch 可能收短线交易费,举例 2%"完全吻合,是目前唯一找到的"现行费率与考试口径举例数字一致"的实证;犹豫期解约权仍是 2 个营业日,和本篇第三节讲的合同长青规则一致。
- iA Financial Group(Industrial Alliance Insurance and Financial Services Inc.)· IAG Savings and Retirement Plan:这是三家里唯一在官方 Information Folder 里完整列出四级保证档位的产品——Classic Series 75/75、Series 75/100、Ecoflex Series 100/100,外加一个收入型的 FORLIFE Series(分 Savings Stage 与 Income Stage 两阶段)。它对应的正是本课"保证档位可以不止两级、且部分合同还提供收入型附加保证(GLWB/GMWB 概念的实际产品化)"这个知识点。犹豫期条款与退款计算方式(已投入金额与当日基金价值两者较低者)与考试口径完全一致。
- Canada Life(The Canada Life Assurance Company)· 分离基金(Standard series / Preferred series 1 / Partner series / Preferred partner series / Constellation series):这是三家里版次最新的一份(2026 年 4 月认证),也是唯一把"哪个保证档位能重置哪一项"讲清楚的官方件——75/75 档不提供重置;75/100 档只能重置身故保证;100/100 档身故与到期保证都能重置。这条细节考试口径笔记只笼统写"部分合同提供重置",这份现行官方件把它具体化了,也印证了本课反复强调的"75/75、75/100、100/100 是行业通用三档"这个结论——三家公司的分类方式完全一致。
如果你拿到一份真实的 Information Folder,按什么顺序读最省时间?三份官方件的版式高度一致,说明这已经是行业标准化格式:先看开头的 Key Facts 摘要页——"这是什么"(保险合同 vs 投资);接着看保证条款——到期保证与身故保证各自的比例、生效条件;再看重置(Reset)——哪个档位能重置、代价是什么;然后是费用——MER/FER、销售费选项、switch 与提前赎回的额外费用;再看受益人——如何指定、可撤销/不可撤销的区别;最后看退保与犹豫期——2 个营业日的书面撤回权、提前退保的代价。这个顺序不是本课发明的,是三家公司官方文件不约而同采用的结构,背后是全行业统一的简明披露(plain-language disclosure)要求。
收入年金可以独立购买。 Canada Life官网单独列出Income annuities及不同给付安排(Canada Life)。分离基金合同到期时选择转成年金,是取得年金的一条路径;不能据此说年金只是分离基金的一种选项。比较时要分别看当前持有的是积累期IVIC,还是已经用资本换取定期/终身收入的给付型年金。
三家官方件还有一处共同点值得记住:发行方(issuer)与产品品牌名往往不是同一个法律实体名称——"Manulife GIF Select"的法律发行方是 The Manufacturers Life Insurance Company,"Canada Life 分离基金"的法律发行方是 The Canada Life Assurance Company,"IAG Savings and Retirement Plan"的法律发行方是 Industrial Alliance Insurance and Financial Services Inc.。理赔文件、法律诉讼、Assuris 保障额度的认定,都是按法律发行方而不是按市场品牌名核算的,柜台工作中如果客户只报得出产品品牌名,代理人有责任核实对应的法律发行方全称。
五、历史变革:为什么现在的规则跟考试口径不一样
DSC 退场对合同行政的连带影响:seg-ch02-segregated-funds 已讲过 DSC 分两条腿走(证券侧 2022-06-01、保险侧各省 2023-06-01)。对合同条款本身的连带后果是——新单停售 DSC 后仍可能有前收费、无销售费、chargeback 或顾问收费安排;不能缩成固定两选一,保险公司理赔与退保部门现在要同时维护新旧两套逻辑:旧合同(2023 年前)仍要按原 DSC 递减表处理提前赎回费用,新合同完全不涉及这个计算。
Insurance Act 的条文本身也经历过重新编纂:现行 BC《Insurance Act》是 SBC 2012 c.1 的合并整理版,取代了此前的 RSBC 1996 c.226。受益人指定、不可撤销受益人变更、免于债权人追索这些本篇第一节讲的核心条文,在两版之间的条号有所调整,实体效力须逐条比较,不能仅凭新旧法名称推断全无变化——这也是为什么合同条款这一层的规则读起来"长青":它依托的法律骨架虽然重新编号过,是否改变须回具体条文及生效安排核对。
六、案例(以下人物与数字均为示例,不对应真实客户)
案例一:Switch 触发 Reset——素里一位客户的到期日意外顺延
陈先生 5 年前在素里购买了一份 10 年期分离基金合同,假设以非注册现金存入 $60,000,此前无分配或提取导致 ACB 调整,选择 75% 到期保证。市场表现不理想,他要求把持仓从一支股票型基金转换(switch)到一支平衡型基金,代理人告知这是他本年度第一次转换、免收手续费,且这次转换会同步触发重置(reset)。转换当天市值 $63,000。
后果有两层,很多学员只看到第一层: ① 免手续费只代表这次 switch 本身不收费,但转换本身在税务上视为一次处置,$63,000-$60,000=$3,000 是资本利得;按现行 50% inclusion rate,应税资本利得为 $1,500,其他分配另报,与是否收手续费无关;② 这次转换同步触发的 reset 会把到期日从原定的第 10 年顺延为"重置日起再加 10 年"——陈先生原计划合同第 10 年到期时正好退休用这笔钱,重置之后到期日推后了 5 年,如果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会打乱他的退休资金安排。代理人在客户提出转换请求时的告知义务,必须同时讲清楚免费次数、税务处置后果、以及是否会触发到期日顺延——只讲"这次免费"是不完整的披露。
案例二:谁能领——本拿比一份即将到期的合同背后的 POA 与提款记录
黄太太是父亲名下一份即将到期的分离基金合同的指定受益人,这份投资是父亲多年前在本拿比购买的。父亲后来因健康原因丧失行为能力,此前已签署 POA for property,把合同相关事务的决策权授权给了黄太太的哥哥。父亲两年前还做过一次部分提款。两周后合同到期,谁能领取、领多少?
正确答案分两层: 第一层,持有 POA 的哥哥可以代表父亲(持有人兼受保人)申请到期给付——黄太太此刻没有领取权,因为受益人只有在最后一位在世受保人身故后才有权领取,父亲此刻只是丧失行为能力、人还在世,合同尚未进入身故理赔流程。第二层,由于此前的部分提款已经按比例下调了保证金额,若到期时市值低于调整后的保证,应领取调整后的保证值(原保证只扣一次提款对应的减额),不是原始保证值,也不是当前市值——保证金额是动态的,withdrawal 会按比例调低它。这两层混淆——把"受益人"三个字当成领取资格的全部依据、以及忽略保证金额会因提款而下调——是这类题目最容易一起踩的两个坑。
案例三:年金开始后不可撤销——列治文一位客户的即期终身年金
黄先生,65 岁,在列治文用一笔 RRSP 资金购买了一份即期终身年金(immediate life annuity),附 20 年保证期,指定女儿为受益人,选择每月领取 $2,500。年金合同签发并开始给付三个月后,黄先生因为一次意外的大额医疗支出,想撤销合同、拿回一笔本金应急。
先核本例合同的撤销条款。假设该传统固定给付合同没有起付后变现权且冷静期已过,便不能要求保险人退回本金。这个结论来自本例条款,不能推广成所有年金均不可取消;FCAC 明确指出部分合同可能允许起付后一段时间内付费取消。IVIC 通常可按单位价值扣费用赎回,但锁定资金及暂停交易等限制也须另外满足。
七、考试陷阱与双口径清单
- Switch 免手续费不等于免税,也不等于不影响到期日——"免费"只代表这次转换本身没有转换费,转换在税务上仍是一次处置(可能产生资本利得),且如果同步触发 reset,到期日会顺延。题目常把"免费"当成"没有任何后果"的暗示,这是设陷阱的常见写法。
- BC 持续授权代理人变更既有受益人指定须法院授权;续换类似文书与新文书分别依 s.20 判断。不能凭“BC”两字就答可以换人。
- 到期理赔不需要死亡证明,身故理赔才需要——这两类理赔的申请人身份、所需文件完全不同:到期理赔找持有人或其 POA,身故理赔找受益人或遗产代表并提供充分的死亡及有权领取证明。题目把两类理赔的手续互换是常见的干扰项写法。
- 只有非注册合同能指定候补受保人(contingent annuitant)——注册合同因为持有人=受保人强制绑定,一旦指定受保人不能更改,也没有候补受保人这个选项。题目问"某注册 RRSP 分离基金合同能否指定候补受保人",正确答案永远是不能。
- 纯单生、无保证期且无退款等身故选项的年金通常没有身故余额;保证期不是唯一可能的身故保护方式,须先读全部条款。
- 联合末存年金的受益人要等第二位年金受领人身故、且合同附保证期才可能领取——只要缺一个条件(合同没有保证期,或第一位受领人身故但第二位仍在世),受益人此刻都没有领取权。题目常在"第一位受领人刚身故"这个时点设陷阱,诱导选"受益人现在可以领取"。
- 给付型年金通常缺乏流动性;是否有冷静期或起付后付费取消权依合同。考题明确排除这些权利时才答不可撤销,不可把考试口径概括当全国绝对规则。
- 身份识别的两项豁免只免"识别",不免"年龄证明"——即期或延期年金资金来自注册养老金计划转移、或合同本身是注册合同时,可豁免反洗钱法下的常规身份识别程序,但受保人的年龄证明始终必须提供。题目常设置"合同满足豁免条件,代理人因此连年龄证明也没有收集"这个场景,正确答案是这一步不能省。
术语双语表
| English | 中文 | 一句机制 |
|---|---|---|
| Individual Variable Insurance Contract (IVIC) | 个人可变保险合同 | 分离基金合同的法律实体,条款本身回归 BC Insurance Act 第三部分 |
| contingent annuitant | 候补受保人 | 只有非注册合同能指定,初始受保人身故前接替,合同延续至最后一位在世受保人身故 |
| Power of Attorney for property (POA) | 财产授权书(代理人) | 依授权范围管理财产;BC 持续授权代理人改已有受益人指定须法院授权 |
| reason-why letter | 理由信 | 代理人对客户需求分析结论的书面确认,不是保单已核保的证明 |
| Information Folder | 信息文件夹 | 合同交付时必附文件,简明披露保证结构、费用构成与犹豫期条款 |
| Fund Facts | 基金资料表 | 记载具体基金的费率、短线交易费、频繁交易费等实际数字的文件 |
| confirmation | 购买/交易确认 | 触发犹豫期起算的时点;五类动作(购买/switch/reset/提款/终止)均须投资者确认 |
| right of rescission | 犹豫期解约权 | 所引合同从实际收到确认与邮寄后第 5 个营业日两者较早者起,2 个营业日内可书面撤回 |
| short-term trading fee | 短线交易费 | 购买后 90 天内 switch 可能触发,考试口径举例 2%,现行 Fund Facts 印证费率仍常见于 2% 档位 |
| frequent trading fee | 频繁交易费 | 年内 switch 次数超过保险公司限额(如 5 次)触发的额外费用 |
| scheduled / unscheduled / automatic reset | 排期式/临时式/自动式重置 | 触发方式须与被重置的保证区分;仅身故保证重置不一定顺延到期日 |
| estate trustee (executor / administrator / liquidator) | 遗产代表人 | 无在世受益人时代表遗产申领理赔,魁北克称 liquidator |
| Attending Physician's Statement (APS) | 主治医生证明 | 身故理赔可用于替代或补充死亡证明的文件之一 |
| payout annuity | 给付型年金 | 通常不可随意退改;具体冷静期及起付后取消权依合同 |
| accumulation annuity | 累积型年金 | 到期日前后适用不同条款,到期后可转换为给付型年金,中途退保可能触发 MVA |
| amendment / addendum | 批注/附加条款 | 须保险公司书面制作并由投保人签字方生效,口头约定一律无效 |
| joint and last survivor annuity | 联合末存年金 | 指定两位年金受领人,第一位身故后第二位成唯一受领人 |
| guarantee period | 保证期 | 决定受益人是否有权领取及领取金额上限;无保证期的终身年金不设受益人 |
| revocable / irrevocable beneficiary | 可撤销/不可撤销受益人 | 不可撤销受益人的变更须其本人同意(BC Insurance Act s.60;有效不可撤销指定须满足条文的声明与备案条件) |
| contingent beneficiary | 候补受益人 | 主受益人先于受保人/年金受领人身故时生效,可否撤销依有效指定和法律判断,不能仅凭“候补”标签断定 |
| Market Value Adjustment (MVA) | 市值调整 | 累积型年金到期前退保/提取可能触发的扣减,本质是利率风险转嫁 |
| BC Insurance Act Part 3 | BC《保险法》第三部分 | 人寿保险合同条款(受益人、免扣押、变更手续)的法律依据,与管市场行为的 FIA 分工不同 |
下一步:把这一章的合同条款清单与理赔身份判断拿到题库里练手——39 道题覆盖本章每一节;条款判断题会反复考"这一条是保证还是可协商",理赔类题目会反复考"这个人此刻有没有领取权"。分离基金的产品结构与保证机制(到期保证/身故保证的计算、考试口径与现行 Assuris 数字的双口径)在 seg-ch02-segregated-funds 已经展开,与本篇合起来才是"这份合同到底怎么读"的完整答案。
本页知识卡
不看正文也能拿到这一节的核心内容:先看导读,再看图。点图放大,左右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