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客(无薪活动)
按《移民法》第 52 条,访客可在墨西哥连续停留不超过 180 天,不得从事领取报酬的活动;除人道原因或与墨西哥人、合法居留外国人有亲属关系等例外,访客不能在境内转换身份,须在期满前离境。
从访客(停留不超过 180 天、不得领薪)到临时居留(1 至 4 年),再到永久居留(无限期)与入籍(国籍)。箭头表示常见的研究路径,不代表自动转换或保证获批;每一步的条件都要单独核对官方原文。
方框表示身份层级,不代表必须逐级办理,也不代表自动转换。
按《移民法》第 52 条,访客可在墨西哥连续停留不超过 180 天,不得从事领取报酬的活动;除人道原因或与墨西哥人、合法居留外国人有亲属关系等例外,访客不能在境内转换身份,须在期满前离境。
按《移民法》第 52 条,学生临时居留允许在课程、研究或培训项目持续期间留在墨西哥。
按《移民法》第 52 条,临时居留可在墨西哥停留不超过 4 年,可凭工作邀约申请工作许可,可自由出入境,并可为家属申请团聚;按第 54 条,持临时居留满 4 年可申请转为永久居留。
按《移民法》第 52 条,永久居留可无限期留在墨西哥,并可从事有报酬的工作;取得途径除退休/养老金外,还有家庭团聚、持临时居留满 4 年转永居等(第 54 条)。
按《国籍法》第 20 条,一般须在申请前连续在墨西哥居住至少 5 年;第 21 条规定,申请前 2 年内离境累计超过 6 个月的,居住即告中断。
本站身份资料核对:2026-09-25;下次复核:2026-12-24。来源见各身份原文;移民身份与税务身份分别核对。
无薪访客最长停留 180 天,不得从事有报酬活动;有报酬访客同样停留不超过 180 天,须由境内雇主先申请工作邀约授权。中国护照须先在墨西哥领馆办理签证方可入境,持第三国有效签证或永久居留证件时部分情形可免签。
停留不超过 4 年,可申请工作许可、自由出入境,并可为家属申请团聚;持满 4 年可直接向 INM 申请转永久居留,无需重新审核经济条件。
可无限期留在墨西哥并从事有报酬工作;取得途径包括退休/养老金、家庭团聚、临时居留满 4 年转永居等,是入籍居住年限的起算身份之一。
一般须连续在墨居住满 5 年(与墨西哥人结婚、育有墨西哥籍子女、来自拉美/伊比利亚半岛国家或被收养等情形可缩短为 1 至 2 年),须依《国籍法》正式声明放弃原国籍。出生取得的墨西哥国籍宪法明文不可剥夺。
| 进入方式 | 类别 | 怎么进入 |
|---|---|---|
| 经济能力/置业 | 临时居留(经济能力) | 凭存款、收入、投资或置业证明经济能力,向墨西哥领馆申请,有效期 1 至 4 年。看条件 → |
| 雇主担保 | 工作邀约(有报酬访客/临时居留) | 境内已注册雇主先向 INM 申请工作邀约授权,批准后再到领馆贴签;法律未设经济门槛。看工作邀约 → |
| 退休/养老金 | 永久居留(退休/养老金) | 凭境外政府、国际组织或境外私营机构发放的退休金/养老金、收入足以在墨西哥生活,可直接向领馆申请永久居留。看条件 → |
| 家庭团聚 | 家庭团聚(临时/永久居留) | 墨西哥公民或居留身份持有人在境外的父母、配偶/同居伴侣、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团聚;墨西哥公民的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配偶/同居伴侣须先持临时居留满 2 年。看家庭团聚 → |
| 入籍 | 入籍(Carta de Naturalización) | 一般连续居住满 5 年,与墨西哥人结婚、育有墨西哥籍子女、来自拉美/伊比利亚半岛国家或被收养等情形可缩短为 1 至 2 年,须声明放弃原国籍。看入籍条件 → |
临时居留满 4 年可直接向 INM 申请转永久居留,无需重新审核经济条件;永久居留满规定年限后可申请入籍,须声明放弃原国籍。
境内雇主先申请工作邀约授权,以临时居留身份连续持有满 4 年后,可按移民法第 54 条第五款申请转永久居留。
墨西哥公民的配偶或同居伴侣先申请团聚身份,维持关系满 2 年后可转永久居留;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入籍须依墨西哥《国籍法》正式声明放弃原国籍;中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墨西哥永久居留不是国籍,不触发此条;正式入籍墨西哥会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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