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出国 · 学
← 上一篇父母从国内给钱、继承国内房产:加拿大不征赠与下一篇 →人走了以后还有一个纳税人:遗产、信托与 T3
键盘 ← → 切页 | Esc 退出

加拿大 · 逝者申报、遗嘱信托、生前信托 T3、破产 · 练习配比 6%

路线 › 加拿大 · 逝者申报、遗嘱信托、生前信托 T3、破产

人走了税怎么报:最终申报、三张可选申报、视同处置与滚转(Final Return of a Deceased Taxpayer)

加拿大 · 逝者申报、遗嘱信托、生前信托 T3、破产 · 练习配比 6%16,711 字约 33 分钟
键盘 ← → 翻页

核实日期:2026-09-05|现行口径:2026 税年(2027 年春申报)|复核:2027-01-31(含 CPP 死亡给付与多个逐年指数化的数字) 法条依据一律指向《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 ITA) 现行合订本(Act current to 2026-06-21);数值一律指向加拿大税务局 (Canada Revenue Agency, CRA)、加拿大就业与社会发展部 (ESDC) 与卑诗省立法的现行页面。

一个人去世,税务上会同时发生三件事:他这一年到死亡日为止的收入要结算;他名下全部资本财产在死亡前一刻被当作按市价卖掉一次;从死亡第二天起,他的财产变成一个叫「遗产」的新纳税人。这一页只讲前两件,也就是那张最终申报表 (final return) 以及围绕它的三张可选申报表;遗产本身怎么报 T3 归下一页。读者是三种人:刚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手上一堆税表不知从哪张下手的家属;想把这一块做成业务的报税学员;以及想提前知道「我走了之后家里要交多少税」的人。读完你应该能做到三件事:算出最终申报的申报期限与缴款期限(这是两个不同的日子);判断哪些收入该拆到可选申报上去、能多省多少;说清楚配偶滚转 (spousal rollover) 在什么情况下反而不该用。


一、制度设计与底层逻辑:为什么必须在死亡这一刻结一次账

1.1 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但有一次强制变现

先把最大的误解解掉:加拿大联邦与各省都没有遗产税 (estate tax)、没有继承税 (inheritance tax)。继承人拿到遗产不需要因为「继承」这件事交任何所得税。但这不等于死亡不产生税单,因为税法在死亡这一刻插了一条视同处置规则(ITA s.70(5)(a),加拿大联邦法规库):逝者被当作在死亡前一刻把每一项资本财产按公允市价 (fair market value, FMV) 处置了一次,取得的利得进最终申报。

这条规则的底层逻辑只有一句话:资本利得只在处置时课税,而死亡是财产换手的最后一次机会。 如果不在这里结账,一笔 1975 年买入、传给子女、子女再传给孙辈的资产可以永远不实现,税基就断了。所以立法者不是在向死者征税,而是在关掉一个可以无限期递延的口子

代价是税单和现金流完全脱钩。一套温哥华的出租房、一间小公司的股份、一个装满股票的非注册账户,都会在死亡当天产生应税利得,而一分钱现金都没有进来。这就是遗产税务里最常见的痛点:钱在房子里,税单在四月。

1.2 谁与谁在博弈:三方,不是两方

逝者的遗产 vs CRA。 争的是死亡日的公允市价定多少。这个数没有市场成交价可依,尤其是私人公司股份、字画、未上市的合伙权益。定高了,最终申报当年多交税;定低了,将来遗产或继承人卖出时利得更大,而且 CRA 有可能直接重估。这个数字同时是两笔账的分界线——它既是逝者的处置所得,也是继承人的取得成本(s.70(5)(b)),所以不存在「两边都省」的定法。

遗嘱执行人 vs 受益人。 执行人(法律上称为法定代表人 (legal representative))要在受益人催着分钱的压力下,先把税结清。他的处境由 ITA s.159(2) 与 s.159(3) 定死:分配遗产之前必须向部长申请一份清税证明 (clearance certificate);没拿到就分了,一旦事后查出欠税,执行人以所分配财产的价值为限,个人承担加拿大联邦法规库CRA)。这条不是行政建议,是法定个人责任。

逝者的最终申报 vs 遗产的 T3。 死亡日像一把刀:刀之前的收入进最终申报,刀之后的收入进遗产的 T3 信托申报。刀口上那些「已经赚到但还没收到」的钱,就是本页的重头戏——三张可选申报表。

1.3 错报的法律后果

迟报罚按最终申报的期限算,不按 4 月 30 日算。 罚则是欠税余额的 5% 加每满一整月 1%,最多 12 个月,首犯封顶 17%;前三个税年内被罚过的重犯档更高(CRA)。基数是期限时尚未缴付的税——预扣已经足额的人,迟报罚是零。

利息按规定利率逐日复利。 规定利率按季公布,2026 年第四季度欠税利率为 7%(CRA)。这个数每季度变,本页只写机制:欠税利率=基准利率加 4 个百分点。

不办清税证明的后果不是罚款,是把债务转到执行人自己头上。 而且清税证明只保护执行人,不保护受益人——受益人在其分得财产的范围内仍可能被追。若执行人本身就是唯一受益人,办不办清税证明对他个人的风险敞口几乎没有区别,这是实务上少数可以理性选择不办的情形。

这三笔钱永远不能扣

丧葬费、遗产认证费 (probate fees)、遗产管理与执行人费用,在最终申报和可选申报上一律不可扣除CRA)。它们是个人支出,不是赚取收入的支出。家属最常见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葬礼花了两万能不能抵税」——不能。(执行人费用在遗产那一侧是另一回事:它对遗产是可扣的支出,对收费的执行人是应税收入,属下一页的范围。)


二、2026 税年现行规则与数字

2.1 CPP 死亡给付:考试口径写死的 $2,500 已经不是全貌

这是本页最重要的一处现行数字变化,也是唯一一个金额本身翻倍的地方。

项目 2024 税年(考试口径) 2025 税年 2026 税年(现行) 状态
CPP 死亡给付基本额 2,500 加元(2024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2,500 加元(2025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2,500 加元(2026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已生效;不指数化(ESDC
CPP 死亡给付加码 (top-up) 无此制度 +$2,500(对 2025-01-01 及以后的死亡) +$2,500 已生效(ESDC
CPP 单笔最高 2,500 加元(2024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5,000 加元(2025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5,000 加元(2026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已生效(ESDC
雇主付的死亡给付免税额 10,000 加元(2024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10,000 加元(2025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10,000 加元(2026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长青;跨雇主、跨年度、跨领取人的总额上限(CRA
医疗费抵免的 3% 封顶值 2,759 加元(2024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2,834 加元(2025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2,890 加元(2026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已生效;按 ITA s.117.1 指数化(CRA加拿大联邦法规库
最高基本个人额(各列税年;经济依赖另看死亡前一年) 15,705 加元(2024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16,129 加元(2025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16,452 加元(2026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已生效(CRA
联邦最低税阶率 15%(2024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14.5%(2025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14%(2026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已生效(CRA

QPP由魁省计划支付时最高仍为2500,不能套CPP的加码(retraitequebec.gouv.qc.ca)。CPP加码不是人人有份,它有两个否定条件,两个都要满足(ESDC):逝者生前从未领取过 CPP 或 QPP 的伤残金、伤残后退休金或退休金;并且没有可以领取遗属金的在世配偶或同居伴侣。翻译成人话:这笔钱是给「交了一辈子供款、还没开始领、走的时候也没有配偶接手」的人补一次。一个 70 岁已经在领退休金的逝者,拿到的仍然只有 $2,500。

ℹ️

同一个政府的两个页面对不上,这不是意外

ESDC 主管这项给付的页面写着基本额加加码、上限 $5,000;而 CRA「逝者报税」的索引页至今仍写着 a payment of up to $2,500(ESDC)。遇到这种情况,认主管机构的页面:给付由 ESDC 支付与裁定,CRA 只负责它怎么报税。这也是本课反复出现的一条:官方站互相打架是常态,问「哪个数对」经常不如问「谁说了算、什么时候更新的」。

2.2 申报期限:报表的期限会延后,缴款的期限不会

这一节的每一个数都是长青的机制值,三年无变化(加拿大联邦法规库),但它是全页最容易算错的地方,因为同一个人有两个日期

最终申报CRA):

  • 死亡日落在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限是次年 4 月 30 日
  • 死亡日落在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限是死亡后 6 个月的同一日历日

如果逝者本人或与其同住的配偶/同居伴侣在经营生意,两个人的申报期限一起推后(CRA):死亡日在 1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的,推到次年 6 月 15 日;死亡日在 12 月 16 日至 12 月 31 日的,仍是死亡后 6 个月。但配偶那一侧的欠税,缴款期限仍是 4 月 30 日——报表可以晚交,钱不能晚缴,否则从 5 月 1 日起按规定利率计息。

三张可选申报CRA):

  • 权利或物品表:申报期限是「死亡日后一年」与「最终申报的评税通知发出后 90 天」取晚者(法源 ITA s.70(2),加拿大联邦法规库);缴款期限仍随最终申报。
  • 独资/合伙人表与来自毕业费率遗产收入表:申报与缴款期限与最终申报相同。

死亡前一年的申报还没交的:如果人死在该年度申报期限之前,那一年的申报与缴款期限一并延到死亡后 6 个月;同住配偶的同年度申报期限跟着延,缴款仍是 4 月 30 日。更早年度的欠报,期限不变——死亡不是补报旧账的免死金牌。

⚠️

「延到 6 月 15 日」是最常被误用的一句话

自雇延期的触发条件是逝者本人或其同住配偶在经营生意,不是「逝者有过自雇收入」。一个 2019 年注销了自雇、之后只领退休金的人,2026 年去世时不适用 6 月 15 日。反过来,一个从未自雇的家庭主妇,若其同住丈夫在经营小生意,她的最终申报也走 6 月 15 日。判的是死亡当日的事实

2.3 三张可选申报:为什么它能凭空多出几千块

可选申报 (optional returns) 是遗产报税里回报率最高的一件事,而它的全部价值只来自一句法律构造:ITA s.70(2) 把那张表上的纳税人当成「另一个人」,其当年唯一的收入就是这一项加拿大联邦法规库)。既然是另一个人,个人额就可以再算一次。

CRA 把这条落成一条可以直接执行的分界线(CRA):

  • line 30000 至 30450 以及 30500 的抵免——基本个人额、年龄额、配偶或同居伴侣额、合资格受抚养人额、加拿大照护者额——在你所报的每一张表上都可以全额再用一次
  • 其余所有抵免只能在各表之间拆分,各表合计不得超过只报一张表时的上限。残障额、学费额、学生贷款利息、退休金收入额、医疗费、捐赠都属这一类。
  • 净收入项下的扣除(line 20200 至 23200)与应税收入项下的扣除原则上只能进最终申报;只有当相关收入本身报在了那张可选申报上时,对应的扣除才跟着过去(例如把工会会费跟着工资一起放到权利或物品表上)。

三张表各收什么(CRA):

权利或物品表(s.70(2)) 收「死亡时已经赚到、但还没收到」的钱:死亡前已结束的发薪期对应的工资、佣金、假期工资;死亡后才补发的追溯调薪;死亡当月的老年保障金与 CPP/QPP;已宣派未收到的股息;已到期未兑的债券息票;用现金法记账的生意的应收账款与存货;现行专业人士在制品不能再套已取消的billed-basis选择。它明确不包括资本利得——这是最常见的误用。另有两条硬约束:所有权利或物品必须整体报在同一张表上,不能一半留在最终申报;报的是死亡时的价值,不必等到实际收到才报。

独资或合伙人表(s.150(4)) 只在生意的财政年度终结日不是 12 月 31 日、且死亡发生在该终结日之后时才存在,收的是「上一个财政年度结束日到死亡日」这一段的经营收入。

来自毕业费率遗产收入表(s.104(23)(d)) 更少见:逝者生前在领另一位逝者的毕业费率遗产 (graduated rate estate, GRE) 的收入,而该遗产的财政年度终结日与死亡日之间有一段收入,这一段可以单列。

🔧

可选申报不能电子申报

三张表都靠在第 1 页右上角手写法条号(70(2)、150(4)、104(23)(d))来区分,必须纸质递交(CRA)。所以「多报一张表」在实务上意味着多一份纸质件、多几周处理时间,值不值得要先估算省下的税额。粗算法:一张可选申报最多能再用一次基本个人额,2026 税年联邦一侧约值 $16,452 × 14% ≈ $2,303,再加省级一份。

2.4 视同处置与两条滚转

缺省规则是全部资本财产按公允市价视同处置(s.70(5)),利得的一半计入最终申报的应税收入(纳入率仍是 ½,2026 税年无变化,加拿大联邦法规库)。

配图「死亡时资本财产怎么处理」,缺省规则与两条例外。图中文字:死亡时资本财产如何处理;缺省规则;全部资本财产按公允市价视同处置,利得的一半计入最终申报的应税收入;配偶滚转;符合条件时处置所得改按调整后成本基础,受让方按同一金额取得;农渔业财产转给子女;可按 ACB 与 FMV 之间的任意金额转让
图:死亡时资本财产怎么处理——缺省规则与两条例外

第一条例外:配偶滚转(s.70(6))。 财产因死亡转给死亡前一刻是加拿大居民的配偶或同居伴侣,或者转给由遗嘱设立的合格配偶信托 (spousal trust),则处置所得改按调整后成本基础 (adjusted cost base, ACB)(可折旧财产按未折旧资本成本),受让方按同一金额取得(加拿大联邦法规库)。这不需要申请,是缺省结果;条件是财产必须在死亡后 36 个月内不可撤销地归属 (vest indefeasibly) 于配偶或该信托。配偶信托还有两个刚性条件:配偶生前有权取得信托的全部收入,且任何其他人在配偶去世前都不得取得信托的收入或资本。

第二条例外:农渔业财产转给子女(s.70(9) 系列),可按 ACB 与 FMV 之间的任意金额转让,是本课农业专题的内容,这里只标出它的存在。

⚠️

配偶滚转是缺省,但它不总是最优

滚转把税推到配偶将来处置或去世时,代价是逝者最终申报上的税收属性可能整片浪费。三种情况下应当逐项选择放弃滚转(按 s.70(6.2) 对特定财产作出选择,改按 FMV 处置):逝者有未用完的终身资本利得豁免 (LCGE) 额度,用掉它可以永久消灭这部分利得;逝者最终申报的应税收入很低、边际税率远低于配偶将来的税率;逝者有大量净资本亏损结转,需要利得来吸收。选择是逐项作出的,不是全有全无——可以只对增值最大的那几项放弃滚转。

2.5 注册计划:一格勾选决定几万块

计划 死亡时的缺省后果 可用的缓解 关键期限
RRSP 按死亡时全部财产的 FMV 视同收讫,整笔进最终申报(s.146(8.8)) 符合条件的配偶或经济依赖子女/孙辈所得可为保费退还;配偶与因残障依赖者可按资格滚入指定计划,非残障未成年子孙限至18岁合资格年金,非残障成年子孙无此RRSP滚转 一般须在死亡次年年底前支付出来
RRIF 与 RRSP 平行(s.146.3 的对应条文),按死亡时 FMV 视同收讫 合格幸存者所得可为指定给付;是否能滚转及接收计划按配偶、残障依赖或非残障未成年人分别核 同上
RRSP/RRIF 身故后跌价 分配总额低于当初计入的 FMV 时,差额可回扣最终申报(s.146(8.92),加拿大联邦法规库 一般须在死亡次年年底前完成最终分配
TFSA 须核合同、遗嘱及省法,见下 见下 见下
残障储蓄计划 (RDSP) 逝者 RRSP/RRIF 的款项可滚入合格子女或孙辈的 RDSP 须满足 RDSP 的供款条件

经济依赖须核实际生活支持,收入门槛只是可反证的推定(ITA s.146(1.1),加拿大联邦法规库):子女或孙辈在死亡年度的前一个税年的收入若超过当年的最高基本个人额,就推定为不经济依赖;如果依赖的原因是身心残障,门槛再加上残障额。对一个 2026 年发生的死亡,比的是该子女 2025 年的收入,门槛是 2025 税年的 $16,129(残障者再加 $10,138,合计 $26,267)(CRA)。低于金额也不自动证明实际依赖;通常须共同居住并依靠其支持,超过门槛仍可提供反证(canada.ca)。

TFSA须同时核合同指定、遗嘱与省继承法CRA):

  • 填了继任持有人 (successor holder)(只能是配偶或同居伴侣):账户整体延续,死亡日价值与其后的收益全部继续免税,逝者根本没有视同收讫,也不占继任者自己的额度。
  • 只填了指定受益人 (designated beneficiary):死亡日 FMV 那部分免税,之后的增值应税(T4A 第 134 格)。若受益人是配偶,还可以用表 RC240 把这笔钱指定为豁免供款存进自己的 TFSA 而不占额度,但必须在供款后 30 天内送出指定。
  • 合同与遗嘱均无有效指定:TFSA 并入遗产,按遗嘱分配,死亡后的收益由遗产或受益人报。

这一格填错,配偶损失的是一整个账户的终身免税空间

一个持有 $120,000 TFSA 的人,把配偶填成「继任持有人」,配偶今后这 $120,000 连同全部收益永远免税;填成「指定受益人」,配偶必须在有限窗口内用 RC240 完成豁免供款指定才能保住同等效果,逾期就只能用自己的普通额度慢慢补。身后不能新造逝者的指定,但不能忽略生前有效遗嘱中的指定;魁省不认可继任持有人指定,配偶另核豁免供款(canada.ca)。

2.6 三条只在死亡当年出现的宽松规则

医疗费的窗口从 12 个月变 24 个月。 平时可以选任何「在本税年内结束」的 12 个月期;逝者可以选任何包含死亡日的 24 个月期(ITA s.118.2(1),加拿大联邦法规库)。注意措辞是 includes the day of death 而不是 ends in the year of death——窗口可以向死亡之后延伸,这是把临终照护、救护车、身故后才结算的医疗账单放进最终申报的唯一入口。门槛仍是「$2,890 与净收入 3% 取小」(2026 税年,CRA);若同时报了可选申报,这个门槛按所有表合计净收入算一次,再按各表申报的医疗费比例摊回去(CRA)。

捐赠上限从 75% 提到 100%,并且可以回抵前一年。 死亡当年的捐赠抵免上限是净收入的 100%(line 23600),用不完的部分可以回抵前一个税年,同样按该年净收入的 100%(CRA)。这与在世纳税人平时的 75% 上限(CRA 口径)完全不同。另外自 2016 年起,遗嘱捐赠在法律上不再视为逝者所作,而是视为遗产在财产实际交付受赠方那一刻所作(ITA s.118.1(4.1)/(5)),再由 s.118.1(5.1) 允许毕业费率遗产在死亡后 60 个月内所作的捐赠回抵最终申报或前一年(加拿大联邦法规库)。在世配偶不得把遗产的捐赠报到自己表上。

净资本亏损可以冲抵任何收入。 平时净资本亏损只能冲抵应税资本利得;ITA s.111(2) 给死亡当年与前一年开了唯一的例外:未用完的净资本亏损可以冲抵任何收入,但须先减去历年已用过的资本利得扣除额(加拿大联邦法规库)。这一条与 s.70(5) 的强制视同处置是配套的——既然死亡强行实现了全部利得,就得允许历年攒下的亏损在同一场结算里全部释放。


三、实务流程:从接到消息到拿到清税证明

第一步,通知与授权。 向 CRA 报告死亡日期,停发或转移各项福利(加拿大儿童福利、老年保障金、消费税类福利都按月核发,多发的会被追回)。执行人要先向 CRA 证明自己的法定代表人身份,把遗嘱、遗产认证文件或法院指定文件递上去,之后才能在线查询逝者的税务账户与结转额度。这一步不做,后面每一步都要靠打电话。

第二步,申请 CPP/QPP 死亡给付。 有遗嘱的,执行人应在死亡后 60 天内申请;逾期或无遗嘱,则按「支付了丧葬费的人 → 在世配偶或同居伴侣 → 近亲」的顺序由他人申请(ESDC)。

第三步,把死亡日的资产负债表做出来。 这一步是全流程里工作量最大的:逐项列出死亡日的公允市价与调整后成本基础,包括联名财产与有指定受益人的注册计划、保单。这张表同时服务三个用途:算视同处置的利得、填 TX19 的随附清单、以及给继承人留下将来处置时用的成本基础记录。

第四步,判断要报几张表。 先把死亡日之前的收入全部归到最终申报;再逐项问「这笔钱是不是已经赚到但没收到」,是的就是权利或物品的候选。判断的顺序不能反——不是先决定报几张表,而是先看有没有合格收入,因为没有合格收入就没有可选申报(CRA)。

第五步,选定各表的抵免分配。 把 line 30000 至 30450 与 30500 在每张表上全额填一次;其余抵免优先填到边际税率最高的那张表上,因为非退还抵免的价值不随税率变化,而扣除的价值随税率变化。要留意 CRA 的一条特殊口径:配偶额与合资格受抚养人额要用对方整年的净收入,不是截至死亡日的收入;而且这两项在提前申报(死亡当年就用上一年的表先报)时不允许申报(CRA)。

第六步,缴款或申请缓缴。 若视同处置或权利或物品产生的税额过大,可按 ITA s.159(5) 用表 T2075 选择分最多 10 期逐年缴,第一期仍在原缴款日到期,其后按规定利率计息,并且必须向部长提供可接受的担保加拿大联邦法规库CRA)。另有一条容易被忽略的减负:死亡后不再需要缴分期税,只需补缴死亡前已到期而未缴的那些(CRA)。

第七步,等评税通知,再申请清税证明。 顺序不能颠倒:CRA 明确要求不要在递交申报表的同时递 TX19,那样会拖慢评税;正确顺序是所有申报都收到评税通知、税款已缴清或已提供担保之后,再交 TX19(逝者若有商品与服务税号,另交 GST352)(CRA)。递交之后要预留时间:CRA 的说明是收到申请后 45 天内寄确认信,材料齐全时评定最长约 120 天,需要审计的会更久,120 天仍无消息可致电查询(CRA)。这是行政处理说明,不是法定期限;其他业务(例如残障抵免审核)的处理时长不能套到清税证明上。随附材料里最容易漏的是资产清单必须包含联名财产与有指定受益人的注册计划——这两类财产不经遗产认证,但仍在清税证明的口径内。

第八步,遗产那一侧的窗口期。 遗产在死亡后 36 个月内可以作为毕业费率遗产按累进税率课税,超过就整体按最高税率(CRA)。这段窗口里有一条价值很高的补救:遗产处置资产产生的资本亏损与终止亏损,可按 ITA s.164(6) 回抵到逝者的最终申报

ℹ️

这一条的窗口刚刚从 1 年变成 3 年

现行条文写的是 within the first three taxation years of the estate;CRA 把适用范围说明为死亡发生在 2024 年 8 月 11 日之后的情形(加拿大联邦法规库CRA)。对「死亡时按 FMV 强制实现了利得、其后市场下跌」的遗产,这等于把补救时间放宽了两年。做这个回抵要在遗产 T3 上作出选择,并对最终申报提交调整请求。


四、联邦之外:卑诗省这一条怎么走

卑诗省没有遗产税,也没有省级继承税,省级所得税以联邦的应税收入为税基,所以上面每一条计算规则在省一侧完全照搬,只是税率与抵免率换成省的(2026 税年 BC 最低税阶率 5.60%,见省级专题)。逝者的省份按死亡时的居住地定——一个在阿尔伯塔省住了三十年、临终前搬到列治文的人,最终申报走的是卑诗省的税表。

真正属于省的,是遗产认证费 (probate fee)。这是一笔省级收费,不是所得税,规则写在《遗产认证费法》(Probate Fee Act, SBC 1999 c.4) 第 2 条(King's Printer, British Colu…):

遗产价值区间 费率 备注
$25,000 及以下 免收 计费基础是经遗产认证转移的财产
$25,001 至 $50,000 每 $1,000(不足千元按千元计)收 $6
$50,000 以上部分 每 $1,000(不足千元按千元计)收 $14 约 1.4%

这三段费率自 1999 年立法以来未变,是长青条款,与联邦那一堆逐年指数化的数字性质完全不同——写讲义时不要把它放进年度更新清单。计费基础是「在卑诗省境内的不动产与有形动产,以及逝者临终前通常居住于卑诗省时其位于任何地方的无形动产」,由此产生了一个实务分叉:有指定受益人的注册计划与保单、以生存者取得权形式持有的联名财产,都不经遗产认证,因而不进这笔费用的计费基础;但它们仍要列进清税证明的资产清单CRA)。省这一头不收,联邦那一头照数。

另有一条 2026 税年才真正落地、与遗产规划高度相关的联邦规则要提醒卑诗省的家庭:光秃信托 (bare trust) 的申报豁免到期了。2023 年是保留 CRA 直接要求申报例外的行政宽免,2024–2025 年结不适用该申报规则;2026-12-31 起先按 s.150(1.3) 视同、(1.31) 排除、(1.2) listed trust 三层判断 T3 与附表 15 义务(CRA)。亲属共同上名且符合主居所条件的房产可能走 (1.31)(b) 排除;子女代持父母存款可能走 (1.2)(b.1) listed trust,仍要检查一般 T3 触发条件、但免附表 15。两种情形不能合称为同一排除,详见 ca-estate-02-estate-t3-trust-reporting。判下来须报的,日历年结的首个 T3 与附表 15 在 2027 年 3 月 31 日前递交,附表 15 此后每个须报税年都要随 T3 交(CRA)。


五、历史变革:三次改动,改的都是「税落在哪张表上」

1971 年:从遗产税换成死亡视同处置。 加拿大在 1972 年之前有联邦遗产税,1971 年税制改革把它废掉,同时引进资本利得课税与死亡视同处置。这是本页所有规则的总源头:立法者选择了对增值课税,而不是对财富存量课税,代价就是把税单绑在了「死亡」这个没有现金流的时点上。

2016 年:遗嘱捐赠的纳税主体换了人。 此前,遗嘱捐赠被视为逝者在死亡前一刻所作,抵免天然落在最终申报上。2016 年起改为视为遗产在财产实际交付受赠方那一刻所作(ITA s.118.1(4.1)/(5)),再用 s.118.1(5.1) 给毕业费率遗产开一个 60 个月的回抵窗口(加拿大联邦法规库)。这次改动把「抵免落在哪一年、哪张表」从法律事实变成了执行人的时点选择——用好了可以把抵免放到税率最高的那一年,用不好(例如遗产拖过 60 个月才把财产交出去)就整片作废。同一批立法还引入了毕业费率遗产的 36 个月概念,把「遗嘱信托永久享受累进税率」这个旧的规划空间关掉了。

2024–2025 年:两处放宽。 一是 CPP 死亡给付加码,对 202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的死亡,符合条件者从 $2,500 提高到最高 $5,000(ESDC)——这项给付自设立以来长期封在 $2,500,是一次实质性提高。二是遗产亏损回抵最终申报的窗口,对 2024 年 8 月 11 日之后的死亡,从遗产的第一个税年扩到前三个税年加拿大联邦法规库)。两项都是按死亡日划线而不是按税年划线,所以 2026 年处理一份 2024 年 7 月的死亡个案时,用的仍是旧口径。

⚠️

「按死亡日适用」和「按税年适用」是两套完全不同的时间线

本页里按死亡日划线的至少有三条:CPP 加码(2025-01-01 起的死亡)、亏损回抵三年窗口(2024-08-11 之后的死亡)、遗嘱捐赠归属遗产(2015 年之后的死亡)。而税率、基本个人额、医疗费门槛这些按税年走。处理一份跨年个案时,先把「死亡日是哪天」和「这是哪个税年的表」分别写在纸上,再逐条对——混起来查,几乎必错。


六、案例

案例一:温哥华的退休教师,一套自住房加一个非注册账户(示例,人名与数字自拟)

示例人物「陈慧兰」,卑诗省居民,2026 年 3 月 10 日去世,丧偶多年,两名成年子女。死亡日资产:主居所 FMV $1,800,000(1998 年买入 $260,000);非注册股票账户 FMV $420,000、调整后成本基础 $180,000;RRIF 余额 $310,000;TFSA $95,000(合同上只填了两名子女为指定受益人);2026 年 1 月至 3 月的养老金收入 $14,000。

适用规则:主居所走主居所豁免,视同处置产生的利得可全额豁免,但必须在最终申报上申报处置并作出指定——不报不给。股票账户按 s.70(5) 视同处置,利得 $420,000 − $180,000 = $240,000,应税一半 = $120,000。RRIF 按 s.146.3 的对应条文视同收讫 $310,000,全额进收入(无在世配偶,无经济依赖子女,没有滚转对象)。TFSA 的 $95,000 对子女免税,只有死亡后的增值应税。

算出的数:最终申报的收入约为 $14,000 + $120,000 + $310,000 = $444,000。这个数把她推进了最高联邦税阶(2026 税年 33% 档起点 $258,482,CRA),而她生前每年的应税收入只有五万上下。

申报期限:死亡日在 3 月,落在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区间,最终申报与缴款期限都是 2027 年 4 月 30 日

常见错报:以为自住房免税就不用报(主居所指定漏做,豁免可以被直接拒绝);以为 RRIF「传给子女」就不进逝者的表(子女不是合格幸存者时,全额仍在最终申报上);忘了 CPP 死亡给付——她生前已在领退休金,因此只有 $2,500 基本额、没有加码,而且这 $2,500 不进她的最终申报,只能进遗产的 T3 或受益人的表(CRA)。

案例二:素里的自雇装修工,年底去世,配偶在世(示例)

示例人物「Ravi」,独资经营装修生意,财政年度终结日为 6 月 30 日,2026 年 11 月 20 日去世,配偶在世且同住。死亡时情况:7 月 1 日至 11 月 20 日的经营净收入 $38,000;10 月已完工但客户 12 月才付的应收工程款 $9,000(现金法记账);名下工具与车辆按 FMV 视同处置产生终止亏损;一套出租房转给配偶。

适用规则与算出的日期:他本人自雇,最终申报期限走死亡日在 12 月 16 日之前这一档,为 2027 年 6 月 15 日;他配偶的申报期限同样延到 2027 年 6 月 15 日,但配偶的欠税仍须在 2027 年 4 月 30 日前缴清。经营收入可以拆两段:7 月 1 日至 11 月 20 日全段放最终申报,或者把它按 s.150(4) 单列——但他的财政年度终结日在死亡日之前,所以 7 月 1 日之后的这一段本来就落在死亡年度,s.150(4) 的可选申报在这里用不上(该表收的是「上一财政年度终结日到死亡日」这一段,而这里恰好只有一段)。真正可用的是权利或物品表:$9,000 的应收工程款按现金法记账,属权利或物品,可单列一张表并在其上再用一次基本个人额。出租房转给在世配偶,按 s.70(6) 缺省滚转,按调整后成本基础转移,不产生利得。

常见错报:把 $9,000 应收款当作「死亡后的收入」放进遗产 T3(它是死亡时已赚取的权利,属权利或物品);以为配偶的欠税也能拖到 6 月 15 日(申报延、缴款不延);对出租房主动按 FMV 报处置(滚转是缺省,除非有理由才逐项放弃)。

案例三:列治文的小企业主,用不用配偶滚转(示例)

示例人物「林先生」,持有一家合格小型企业公司的全部股份,调整后成本基础 $50,000,死亡日 FMV $900,000;配偶在世;他生前从未用过终身资本利得豁免额度。

两条路的算法:默认走 s.70(6) 滚转,股份按 $50,000 转给配偶,最终申报不产生利得——但他那笔终身资本利得豁免额度(2026 税年上限 $1,275,000,CRA)随之永久消失,配偶将来处置时只能用配偶自己的额度。另一条路是按 s.70(6.2) 对这批股份选择放弃滚转,视同按 $900,000 处置,利得 $850,000、应税一半 $425,000,再用他自己的终身资本利得豁免抵掉,最终申报上的税可能接近于零,同时把配偶取得该股份的成本基础一次性抬到 $900,000。

判断的关键不是哪条省得多,是三个前提:这批股份必须确实符合合格小型企业公司股份的条件;要核算这笔利得会不会触发替代性最低税 (AMT)(AMT 下资本利得按 100% 计入,而终身资本利得扣除只放大到 7/5,是典型的「2 倍进、1.4 倍出」);以及配偶将来是否真的会处置。这是本页唯一一个「缺省规则不一定最优」的地方,也是专业意见价值最高的地方。


七、常见错报与自查清单

  1. 把 CPP 死亡给付报进逝者的最终申报。 T4A(P) 上印的是逝者的社保号,自动下载税表时它会直接落进最终申报——必须手工删掉。它只有三个正确落点:遗产 T3 第 12 行、受益人 T1 的 line 13000、或直接领取人的 line 13000(CRA)。识别方法:最终申报上出现任何一笔恰好等于 $2,500 或 $5,000 的 T4A(P) 收入,先怀疑是它。
  2. 把申报期限当成缴款期限。 自雇延期与权利或物品表都只延报表。识别方法:凡是你说得出「这张表可以晚交」的场合,立刻再问一句「钱什么时候要到账」。
  3. 忘了做主居所指定。 视同处置对主居所同样发生,不在最终申报上申报处置并作出指定,豁免可以被直接拒绝。识别方法:死亡日资产清单里只要有自住房,最终申报就必须有对应的附表。
  4. 医疗费只翻了 12 个月。 逝者可用的是任何包含死亡日的 24 个月期(加拿大联邦法规库)。识别方法:如果你收集医疗票据时的截止日期是「死亡日」,就漏了死亡之后那一段。
  5. 在可选申报上把所有抵免都重复填一遍。 只有 line 30000 至 30450 与 30500 可以每张表全额再用;残障额、学费额、医疗费、捐赠都只能拆分(CRA)。识别方法:把各表上同一行号的数字加起来,凡是超过单表上限的,除上述范围外都是错的。
  6. 先递 TX19 再等评税。 顺序反了会拖慢评税(CRA)。识别方法:手上还没有全部评税通知,就不该寄 TX19。
  7. 以为丧葬费、遗产认证费、执行人费用可以在最终申报上扣。 一律不可扣(CRA)。
  8. 把「按死亡日适用」的新规则套到旧个案上。 CPP 加码看 2025-01-01、亏损回抵三年窗口看 2024-08-11、遗嘱捐赠归属遗产看 2015 年之后——三条都按死亡日划线。
  9. 忽略 TFSA 合同上的那一格。 继任持有人与指定受益人的税务后果差一整个账户的免税空间,而且死后无法补填CRA)。
  10. 在遗产可能触发光秃信托申报义务时不做判断。 2026-12-31 起须经视同、排除及 listed trust 三层判断 T3 与附表 15 义务(CRA),一般申报触发条件也须核对。

83


术语双语表

English 中文 一句机制
final return 最终申报 逝者当年 1 月 1 日至死亡日的 T1,每一位逝者都必须报一张
legal representative 法定代表人 遗嘱执行人或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承担申报、缴税与取得清税证明的义务
clearance certificate / Form TX19 清税证明 / 表 TX19 分配遗产前必须取得,不取则法定代表人以所分配财产价值为限个人担责(s.159(2)(3))
deemed disposition 视同处置 死亡前一刻全部资本财产按公允市价视同卖出(s.70(5)(a))
fair market value (FMV) 公允市价 死亡日的估值,同时是逝者的处置所得与受让人的取得成本
adjusted cost base (ACB) 调整后成本基础 计算资本利得的减项;配偶滚转时处置所得改按此数
spousal rollover / s.70(6) 配偶滚转 转给在加居民配偶或合格配偶信托的财产按 ACB 转移,须在 36 个月内不可撤销归属
vest indefeasibly 不可撤销地归属 滚转的时限条件,死亡后 36 个月内完成
rights or things / s.70(2) 权利或物品 死亡时已赚取未收到的收入,可单列一张可选申报,不含资本利得
optional return 可选申报 三张:70(2)、150(4)、104(23)(d);在表头右上角手写法条号,纸质递交
graduated rate estate (GRE) 毕业费率遗产 死亡后 36 个月内、在 T3 上自我指定的遗产,可享累进税率
refund of premiums / s.146(8.8) 保费退还 RRSP 死亡时视同收讫,合格配偶/依赖子孙所得可转由本人报,滚转计划须按年龄和残障分支核
designated benefit 指定给付 RRIF 一侧与保费退还对应的概念
financially dependent 经济依赖 须核实际依赖;前一税年净收入超过同年BPA(残障加DTC)推定不依赖,但可反证(s.146(1.1))
successor holder 继任持有人 只能是配偶或同居伴侣,TFSA 整体延续、全程免税
designated beneficiary 指定受益人 TFSA 死亡日 FMV 免税、其后增值应税(T4A 第 134 格)
exempt contribution / Form RC240 豁免供款 / 表 RC240 配偶把 TFSA 生存者给付存进自己账户而不占额度,须在供款后 30 天内送出指定
death benefit (CPP/QPP) CPP/QPP 死亡给付 CPP基本额2,500 加元(2026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2025起符合条件才加2,500 加元(2026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QPP最高2,500 加元(2026 税年;已生效;官方公布值)
death benefit (employer) 雇主死亡给付 首 $10,000 免税,是跨雇主、跨年度、跨领取人的总额上限
net capital loss / s.111(2) 净资本亏损 死亡当年与前一年可冲抵任何收入,须先减去历年已用的资本利得扣除额
loss carry-back election / s.164(6) 亏损回抵选择 毕业费率遗产的资本亏损与终止亏损回抵最终申报,2024-08-11 后的死亡窗口为前三个税年
instalment election / Form T2075 缓缴选择 / 表 T2075 视同处置与权利或物品的税可分最多 10 期逐年缴,须提供担保且照常计息(s.159(5))
probate fee 遗产认证费 卑诗省的省级收费而非所得税:$25,000 以下免,之上按 $6 与 $14 每千元两段计
Line 30000 – Basic personal amount line 30000 基本个人额 与 30100/30300/30400/30425/30450/30500 一样,可在每一张申报表上全额再用一次
Line 23600 – Net income line 23600 净收入 死亡当年捐赠上限从平时的 75% 提高到该行的 100%
Line 34900 – Donations and gifts line 34900 捐赠与礼物 遗产捐赠可在满足三条件时回抵最终申报或前一年
Line 12900 – RRSP income line 12900 RRSP 收入 未到期 RRSP 的死亡日 FMV(T4RSP 第 34 格)落在这一行
Line 13000 – Other income line 13000 其他收入 雇主福利按合计免额后报此行;CPP福利依收款人与遗产规则报,QPP不能套雇主免额
本站依据官方原文自撰 · 出处见正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