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士登工作居留(L/B)
工作与人才 · 名额已满 · 待核
列支敦士登是申根国、欧洲经济区成员,但不是欧盟成员,与瑞士有关税与货币联盟。欧盟指令(蓝卡、欧盟长期居民)在这里不适用,居留名额由国家严格限制,第三国国民基本只有高素质专业人员能拿到工作居留。中国读者最容易搞混的是:在列支敦士登工作不等于能住在列支敦士登,很多人拿的是在瑞士或奥地利居住、跨境通勤的安排;入籍年限也远长于周边国家。
主管机关:移民与护照局 APA(Ausländer- und Passamt),隶属国家行政管理局 LLV;入籍经政府与市镇公民投票 · 最后核对 2026-09-28 · 下次复核 202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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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支敦士登实施申根规则,任意 180 天内停留不超过 90 天;本国没有机场,一般经瑞士或奥地利入境(待核)。
本国高校很少,学生居留须有录取与资金证明(待核)。
第三国国民限高素质专业与管理人员,名额受严格限制(待核)。
长期居住简化程序须普通居住 30 年(出生至 20 岁双倍计)且最近 5 年持续居住;普通程序须经市镇公民投票(待核)。
列支敦士登国家行政管理局 LLV ↗ (外文,www.llv.li)列支敦士登国家行政管理局 LLV ↗ (外文,www.llv.li)
中国护照入境列支敦士登须办申根签证;列支敦士登不是欧盟成员,但申根签证对其有效。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工作与人才 · 名额已满 · 待核
家庭团聚 · 受理中 · 待核
永居与入籍 · 受理中 · 待核
永居与入籍 · 受理中 · 待核
短期停留适用申根统一规则,见 欧盟与申根通用体系。办理前以主管机关官方原文为准;个案请咨询当地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