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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 | 能拿什么 | 走哪条门 |
|---|---|---|
| 父母 | 永居 | 永居者担保:领馆递家庭团聚签证,或父母持访客身份入境后境内向 INM 变更。凭出生证明等亲属关系文件,不审父母经济状况。 |
| 未成年子女(未满 18、未婚) | 永居 | 两条门:随主申请人在领馆同批递(需按家属加担保额 每名家属 220 UMA(约 2.6 万比索)DOF 签证签发总则 Trámite 5/72026-09-17,温哥华口径 每名家属 CAD 2,090/月墨西哥驻温哥华总领馆签证页2026-09-17);或先入境再境内团聚变更(不重审经济条件)。 |
| 配偶/同居伴侣 | 先临居 2 年 → 永居 | 先发临时居留签证,维持身份满 2 年再转永居DOF 签证签发总则 Trámite 7 + 移民法第 56 条2026-09-17。任何情况下领馆都不给配偶直接发永居签证——温哥华官网原文明确。2 年内关系存续,期满 INM 换永居卡。 |
| 健康成年子女 | 不能随迁 | 法律只认「未成年」或「成年但被宣告无行为能力且处于监护下」。成年子女须自己走退休/工作/投资/经济能力线。 |
| 未成年兄弟姐妹 | 永居(第 55 条范围内) | 需符合法定监护安排,个案差异大,递签前先问领馆。 |
「境内团聚」为什么是捷径
已在墨西哥境内的家属(哪怕只是访客身份),凭出生证明/结婚证向 INM 申请按家庭关系变更居留身份。这条路的法律依据是「家庭关系」,与经济门槛制度是两条独立的线——所以不重新审核申请人本人的经济条件。依据:实施条例第 139–141 条;境内正规化费率见费用页(走正路按签证+换卡走,不需要「正规化」罚款通道)。
文书要求(领馆执行口径)
- 亲属关系文件:出生证明、结婚证——非西班牙语文件需正式翻译;加拿大出生证通常还需省级认证/apostille(以领馆当期要求为准)。
- 家庭团聚类面签时,担保人(永居持有人)须本人陪同申请人到馆,缺席不受理(温哥华口径)。
- 未成年子女的永居卡要定期换:3 岁以下每年换,3–18 岁每 4 年换内部核实报告(引《实施条例》),费率表佐证未成年续签费存在2026-09-17口径/经验——换卡只能在境内 INM 办,孩子挂了身份的,家长做不到完全不回墨西哥。
别把「带家属」理解成「全家一步到位」:配偶是 2 年临居起步;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才是直接永居。给中介留「全家 14 天拿绿卡」话术空间的,都是把这张表揉碎了讲的。
依据:移民法第 54 条第 II 款、第 55、56 条(LMigra 现行文本);DOF 签证总则 Trámite 7;实施条例第 139–141 条(Reglament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