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与核对日
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原文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生效日:2026-10-01 · 核对日:2026-10-01 · ✅源 · 下次复核:2027-03-30
出处与核对日
加拿大财政部:官方原文
he shall be deemed to be a resident of the Contracting State in which he has a permanent home available to him
生效日:2026-10-01 · 核对日:2026-10-01 · ✅源 · 下次复核:2027-03-30
出处与核对日
加拿大财政部:官方原文
shall be deducted from any Canadian tax payable in respect of such profits, income or gains
生效日:2026-10-01 · 核对日:2026-10-01 · ✅源 · 下次复核:2027-03-30
加拿大先看居所联系
出处与核对日
CRA:官方原文
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 to Canada include
生效日:2026-10-01 · 核对日:2026-10-01 · ✅源 · 下次复核:2027-03-30
两地都认定时按顺序加比
- 先看在哪一边有可长期使用的住所。
- 两边都有住所,再看家庭、经济与生活关系的重心。
- 仍分不清时,再比较习惯性居所。
- 之后比较国籍;仍无法确定,由两国主管机关协商。
报税与家庭福利分开核对
出处与核对日
CRA:官方原文
If you are receiving the CCB and your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was a non-resident of Canada for all or part of the year, you have to report their income, from all sources, that was not reported on a Canadian tax return.
生效日:2026 年现行规则 · 核对日:2026-10-17 · ✅源 · 下次复核:2027-04-15
知识卡
知识卡
跨境家庭的居所联系
家庭、住所与经济事实合并看
- 可长期使用的住所
- 配偶与孩子所在地
- 工作与经营联系
- 账户、证件与社会联系
先看:先写清一家人实际在哪里生活,而不是只列身份文件。
易漏:长期在境外工作,不会自动切断加拿大联系。
下一步:再分别套入两国国内法的居民规则。
带走:生活事实先于天数结论。
知识卡
协定加比顺序
前一步分清,就不继续往后
- 永久性住所
- 重要利益中心
- 习惯性居所
- 国籍
- 主管机关协商
先看:只有两边都认定为居民时,才进入协定判断。
易漏:不能跳过生活重心,直接用国籍作结论。
下一步:为每一步准备可定位的家庭与经济资料。
带走:协定解决双重居民,不替代国内法。
常见情形
深读
- 「太空人家庭报税:丈夫在国内工作,他算不算加拿大税务居民,牛奶金要不要报他的收入(2026)」——讲家庭分住两地时居民身份与福利收入怎样分开处理。
- 「太空人两头都像居民:中加税收协定「加比规则」四步怎么判,举证材料备哪些(2026)」——逐步讲协定顺序与每一步需要的材料。
- 「加拿大税务居民 2026:先看居住联系,183天只在第二层」——讲居所联系与停留天数的判断层次。
本页讲的是 CRA 公布的一般规则;您家的具体申报,请顾问按您的资料核对。
参考资料
-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 183 天为居民个人,境内外所得纳税,核对于 2026-10-01
- 加拿大财政部:中加协定第 4 条第 2 款个人加比规则顺序: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所→国籍→主管当局协商;中加协定第 21 条:加拿大居民在中国就中国来源所得缴的税可从加拿大税额中扣除,核对于 2026-10-01
- CRA:CRA 列出的重要居所联系包括加拿大住所、在加配偶或同居伴侣、在加受抚养人。,核对于 2026-10-01
- CRA:CRA·非居民配偶收入在 CCB 的申报口径,核对于 2026-10-17